情节严重的寻衅滋事怎么定性

最新修订 | 2024-09-25
浏览10w+
陈强文律师
陈强文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服务:4409人执业:12年
专家导读 对情节严重的寻衅滋事是按照寻衅滋事罪定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规定,对寻衅滋事罪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可判处拘役或者管制,但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在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情况下,可判处5~10年不等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寻衅滋事怎么定性

一、情节严重寻衅滋事怎么定性?

情节严重的寻衅滋事构成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第三条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第四条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二)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我国法律制度中规定的是有寻衅滋事罪的,在寻衅滋事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也可以依法进行治安处罚的。寻衅滋事的表现形式很多,比如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占用公私财物等。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6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31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情节严重的寻衅滋事怎么定性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8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0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4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2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8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7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7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2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8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4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7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5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2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1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1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刑事犯罪辩护·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寻衅滋事情节严重的判断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寻衅滋事情节严重的判断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寻衅滋事怎么算情节严重
寻衅滋事存在以下行为为情节严重:(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3浏览 2025-02-06
寻衅滋事情节严重的情形,寻衅滋事的量刑情节
[律师回复] <br/>一、寻衅滋事情节严重的情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br/>第二百九十三条<br/>第一款<br/>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br/>(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br/>(二)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br/>(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br/>(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br/>(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br/>(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破坏社会秩序,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br/>二、寻衅滋事的量刑情节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行为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302浏览
寻衅滋事情节严重
10w+浏览2024-10-06
寻衅滋事情节严重的判断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寻衅滋事情节严重的判断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寻衅滋事罪情节严重怎么判
寻衅滋事罪若情节严重,犯罪者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指多次肆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等造成恶劣影响。量刑需考虑犯罪事实、本质、情节严重程度、社会危害性等因素。
37浏览 2024-10-28
寻衅滋事情节严重的情形,寻衅滋事的量刑情节
[律师回复] <br/>一、寻衅滋事情节严重的情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br/>第二百九十三条<br/>第一款<br/>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br/>(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br/>(二)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br/>(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br/>(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br/>(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br/>(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破坏社会秩序,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br/>二、寻衅滋事的量刑情节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行为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446浏览
寻衅滋事 情节严重
10w+浏览2024-11-27
寻衅滋事罪,情节严重,如何判断?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寻衅滋事罪,情节严重,如何判断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什么情节叫寻衅滋事罪严重
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程度的认定标准包括:随意攻击、伤害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行夺取、占有或毁坏公私财产;在公共场合制造混乱。违反者将受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可能面临罚金处罚。多次纠集多人实施上述行为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金处罚。
14浏览 2024-09-17
寻衅滋事罪情节严重
10w+浏览2024-10-15
寻衅滋事罪,情节严重,如何判断?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寻衅滋事罪,情节严重,如何判断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寻衅滋事如何界定情节严重
26浏览 2025-02-12
寻衅滋事中情节严重
10w+浏览2024-10-29
寻衅滋事罪中情节严重如何认定?
寻衅滋事罪中情节严重应当严格的按照我们国家司法解释来进行认定。比如说,如果强拿硬要公共的财产或者是私人的财产价值达到1000元以上,或者是毁损、占用公共或私人财产达到2000元以上,都是属于情节严重。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寻衅滋事罪怎么认定情节严重
寻衅滋事罪中情节严重的标准包括:频繁无故殴打他人、持械随意攻击、致轻伤以上或致受害人精神失常、在公共场所吵闹致秩序严重混乱,如多次组织煽动滋事造成恶劣影响。判定时会综合考虑行为性质、手段、后果和不良影响等因素。
0浏览 2024-10-26
如何判定寻衅滋事罪情节严重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寻衅滋事如何认定情节恶劣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二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第三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是怎样规定的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 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区别是怎样的 (一)犯罪动机不同; 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而后者的犯罪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用聚众闹事的形式,扰乱机关、团体、单位的正常秩序,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对有关单位、机关、团体乃至政府施加压力。 (二)犯罪形式不同; 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后者必须是多人以上以聚众形式出现。 (三)客观方面不同; 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后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四)犯罪主体不同; 寻衅滋事罪的所有参与者都要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后者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 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的界定: (一)犯罪主体:故意伤害罪主体与寻衅滋事罪主体范围不同。 根据《刑法》 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故意伤害罪的主体范围包括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和十六周岁以上的两类。前者主要为重伤承担刑事责任,而后者则包括对轻伤和重伤都承担刑事责任。 寻衅滋事罪的主体在《刑法》第十七条中没有明确规定,因而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二)主观方面: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在主观方面都是故意,但两罪的故意内容有重要差别。 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必须是有伤害的故意,必须是故意使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在司法实践中,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结果来确定是轻伤、重伤或者伤害致死来处理。 寻衅滋事罪的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公共秩序的危害结果,而积极希望并促使这种结果发生。
388浏览
寻衅滋事罪 情节严重
10w+浏览2024-10-25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情节严重的寻衅滋事怎么定性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常州152****3597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宿迁177****980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35****1769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