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区别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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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区别有权利性质不同、内容不同、放弃标准不同、继承不同等,对于土地承包经营和土地经营的具体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不同情况来进行认定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区别有哪些?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区别有哪些?

(一)权利性质不同

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中的一部分。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民事权利中的物权,具有排他性。

(二)权利内容的不同

1.承包权主要包括:承包土地的权利、其他承包方式的优先权。

2.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占有、使用、收益权。

(三)权利放弃的标准不同

1.承包权的放弃主要表现为不参加土地承包,明确放弃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

2.承包经营权的放弃要以承包人提前半年书面通知为准,否则村委会不得随便收回承包地。法律对承包经营权放弃与收回的法律条件规定较为严格。

(四)继承方面的区别

1.承包权直接的依据是农村集体户口,承包权人的子女应落入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村集体,因此当然成为村集体成员,也当然地具有农村土地承包权。

2.而承包经营权则因其具有家庭承包方式和其他承包方式,而表现出一定的复杂性。家庭承包方式的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在承包期内,如果承包人死亡,则其同一户口上的其他人可以继续耕种。但是林地可以继承。

二、土地承包人的权利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中,承包人享有以下权利:

(1)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量、质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这是承包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

(2)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3)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收益,并取得依约定数额向发包人支付收益后所余收益的所有权。公民个人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

(4)转让承包经营权,这是承包人对其承包权的处分,一般是承包人无劳动力或转营他业而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收益应归承包人所有。

(5)承包人承包土地以后,仍有权按集体组织规定的制度使用集体组织所有的农林设施,如灌溉设施、农机具等。

(6)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土地承包经营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涉及到有关事项的处理上,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的涉案事实后果来进行认定处理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咨询了解,并依据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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