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物业合同纠纷中提出反诉,法院的一审期限一般是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物业合同纠纷中提出反诉的条件是什么?
(一)反诉首先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起诉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二)反诉自身条件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
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
6、提起的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三、物业合同纠纷的反诉状怎么写?
民事反诉状
反诉人(本诉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反诉请求:
(写明请求的具体内容)
事实和理由:
(写明具体的时间、地点、经过、见证人等)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反诉书副本 份
具状人:×××(签字或者盖章)
×年×月×日
不管是物业纠纷还是其他的民事纠纷,被告方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有提出反诉的权利,但提出反诉的时间应该是举证期限届满前,至于案件的一审时间,具体也要根据物业合同纠纷案件的详细情况分析,因为民事案件的一审期限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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