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人什么时候可以撤销要约

最新修订 | 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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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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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要约人撤销要约的时间是受要约人收到要约,没有做出承诺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告知受要约人,不过,如果要约人在要约中约定要约不能撤销,或者受要约人已经做出了承诺,且为了合同开始相关准备工作的,要约不能撤销。
要约人什么时候可以撤销要约

一、要约人什么时候可以撤销要约?

撤销要约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七条 【要约撤销】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二、撤销要约的条件是什么?

1、要约明确约定了是可以撤销的;

2、受要约知道起要约可撤销;

3、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要让受要约人知晓;

4、撤销要约应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送达给受要约人。

三、要约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且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一方的当事人。由于要约人欲以订立某种合同为目的而发出某项要约,因此他应当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二)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

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约的意图一定要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

(三)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发出。

要约人向谁发出要约也就是希望与谁订立合同,要约原则上是向特定的相对人来说的,但也有向不特定人发出,此时应具有以下两个条件:

1、必须明确表示其做出的建议是一向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

2、必须明确承担向多人发送要约的责任,尤其是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必须具有向不特定的相对人做出承诺以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四)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要约内容必须具体。所谓具体是指要约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内容来加以判断。合同的性质不同,它所要求的主要条款是不同的。所谓确定,是指要约内容必须明确,而不能含糊不清。 要约应当使受要约人理解要约人的真实意思,否则无法承诺。

(五)要约必须送达到受要约人条件。

要约人只有在送达受要约人以后才能为受要约人所知悉,才能对受要约人产生实际拘束力。

综上所述,要约的撤销是有时间限制的,在要约还未送达受要约人之前,要约人就反悔的,可以撤回要约,这是要约撤销跟要约撤回最重要的区别,两者发生的时间点是不一样的。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且承诺被要约人知道的,代表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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