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药罪的假药由谁认定?

最新修订 | 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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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销售假药罪的假药由司法机关来进行认定,一般是需要根据药品的实际使用情况来进行鉴定的,构成假药的行为,就是需要追究有关法律责任的,达到立案标准的就是需要追究销售假药罪的刑事责任的。
销售假药罪的假药由谁认定?

一、销售假药罪的假药由谁认定?

销售假药罪的假药由司法机关来进行认定,可以根据药品的实际价值来进行鉴定处理,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既生产假药又销售假药,同时存在两种行为。按照法律关于本罪的客观行为规定,只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的即符合该罪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仍视为一个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即符合本罪成立的法定结果,这说明本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而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则属结果加重犯,对其处以较重的刑罚

二、销售假药造成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认定条件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另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以上就是销售假药罪的具体认定情况,涉及到具体情况的认定上,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的涉案情况来进行办理的,但造成了严重的违法事实的,如达到了上述严重危害的条件的,就是需要从严来处罚的,具体情况由法院来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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