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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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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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表见代理其实是没有代理权的越权代理他是在某一部分有代理权限的事情上做出的无权代理。越权代理就是指代理人,他对被代理人的某些事情有代理权,但是对其他事情没有代理权,但是却越权使用这一部分代理权。
越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一、越权代理表见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表见代理的前提即为没有代理权,越权代理,在所代理的事项上即为无权代理,越权代理有可能构成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表见代理实质上是无权代理,是广义无权代理的一种。若无权代理行为均由被代理人追认决定其效力的话,会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害,因此,在表见的情形之下,规定由被代理人承担表见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更有利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并以此加强代理制度的可信度。

所谓越权代理,是指代理人虽然享有代理权,但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却超越了代理权的范围。

二、越权代理与无权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与其他类型的无权代理相比,越权代理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具有一定的代理权限。如果代理人没有获得委托人的任何授权,或者其所享有的代理权已经终止,就只能构成没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而不能构成越权代理。

第二,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超越了委托人的授权范围。也就是说,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虽然与其获得的代理权有关,但却超出了具体的权限范围。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在代理权限之内,就属于有权代理,而不会构成无权代理。在越权代理的情况下,代理人超越代理权的范围从事的代理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其法律后果应由代理人自行承担。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中只有一部分属于越权代理,其余的部分仍然在代理权的范围之内,那么就仅仅是该超越代理权的部分构成无权代理,其他部分仍应认定为有权代理。

其实越权代理和表见代理都是属于无权代理,只是越权代理,他可能会对某一部分事情具有代理权,但是表见代理是完全属于没有代理权,但是却在表面上给人一种似乎还有代理权的感觉。如果表见代理他到时候侵害的是第三方的权益,那么这个责任应当由被代理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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