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不当得利之债是什么意思

最新修订 | 2024-08-15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民法典》中不当得利之债的意思如下:不当得利之债属于债务的一种。指当事人没有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利益,造成了他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行为人及受害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的关系。不当得利指的是当事人通过违法途径取得相关利益导致他人利益受损,不当得利是债务发生的依据之一,因不当得利的债权关系被成为不当得利之债。
《民法典》中不当得利之债是什么意思

一、《民法典》中不当得利之债是什么意思

《民法典》中不当得利之债意思为:不当得利之债是债的种类之一。因无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而产生的行为人受害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得到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损害。不当得利是债的发生依据之一,因为不当得利发生之债权债务关系称为不当得利之债。

不当得利是社会生活中的一种不合理,不正常的现象。法律确认不当得利之债的目的,是为了使这种不正常的关系恢复到正常的状态,从而维护社会正常的财产关系,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善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免除】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恶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 【第三人返还义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二、侵权之债与不当得利之债的区别

1、发生的原因不同。侵权之债只能因侵权行为发生,不当得利之债既可能因侵权行为发生,也可能因其他原因而发生。有时会与侵权之债竞合,学界有不同说法。从属说认为,不当得利为,有侵权之债可以适用时,不适用不当得利。独立说认为,不当得利与侵权之债相对独立,竞合时当事人可以择一主张。我支持独立说。

2、救济手段不同。侵权之债的救济手段,包括物上请求权如恢复原状、排除妨害等,以及损害赔偿请求权。而不当得利一般只有利益返还请求权,只有在受益人恶意,且其所得全部利益小于本人所受全部损失时,本人才能就其间的差额部分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3、构成不同。侵权之债的形成,一般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而不当得利之债的形成则对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没有要求。

三、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

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此处的利益,既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财产的积极增加,是指权利的增强或义务的消失,使财产范围扩大,如取得所有权、知识产权、所有权上负担的除去等;财产的消极增加,是指财产本应减少却因一定事实而未减少所产生的利益,如本应支出的费用而没有支出,实际上等于增加了财产。

(二)他方受有损失

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若仅有一方获利而无他方受损,则不能构成不当得利。此处的损失,既包括财产的减少,也包括财产的消极减少。财产的积极减少,是指现存财产的减少。财产的消极减少,是指财产本应增加而未能增加。

(三)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不当得利的成立,以利益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条件。即一方受损是他方获利所致。至于损失与利益的范围大小是否一致,形态是否相同,在所不问。

在返还利益时,利益小于损失的,以利益为准,利益大于损失的,以损为准。超出损失部分的利益,在扣除有关费用后,收缴国库。

(四)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是指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可见没有法律的依据,是对于获得利益而言的,并不要求取得权力或财产也无合法依据。如加工人取得加工物的所有权是合法依据的,但他取得的该项利益却无法律上的依据,因此,应按不当得利制度返还该项利益。如果取得利益有法律上的依据,即使相对人受有损失,也不构成不当得利,如赠与。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即包括取得利益时没有依据,也包括利益取得时有依据,尔后该依据消灭。如果买卖被撤销,一方从对方获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

所以,《民法典》中不当得利之债的意思是指的是当事人没有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利益,造成了他人的经济损失二产生行为人与受害人直接权益义务。侵权之债与不当得利之债的区别首先从二者的发生原因不同作为开始,直到二者的构成方式不同作为结束。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1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民法典》中不当得利之债是什么意思
一键咨询
  • 142****37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6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3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1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5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4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0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4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2****07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5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6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1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2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7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7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债务债权·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扬州181****982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35****154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0****338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不当得利之债什么意思?
不当得利之债属于债务中的一种,因无合法根据取得的不当利益,由于造成他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受害人与行为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其构成要件必须是其中一方受益,造成另外一方受损,且受损方与受益方存在因果关系。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民法典中不当得利是什么意思
1、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2、在不当得利当中受有损失的一方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不当得利,但是为履行道德义务、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和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不能要求返还。
2浏览 2024-09-21
民法典之不当得利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中有关不当得利的规定共有4条,包括了如何定义不当得利、得利人在未知情况下获取了已不存在的利益时应免除返还义务、得利人已知情况下获取了不当利益应返还利益并赔偿损失、若得利人已无偿转让利益则第三人应依法承担返还义务。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民法典中不当得利有哪些意思
1、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2、在不当得利当中受有损失的一方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不当得利,但是为履行道德义务、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和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不能要求返还。
32浏览 2024-09-15
民法典中不当得利是什么意思,不当得利的分类有哪些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民法典中不当得利是什么意思,不当得利的分类有哪些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民法典中不当得利有哪些意思
1、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2、在不当得利当中受有损失的一方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不当得利,但是为履行道德义务、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和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不能要求返还。
14浏览 2024-09-24
民法典不当得利之债务能转让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民法典不当得利之债务能转让吗,债权转让需要债务人同意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民法典中不当得利是什么意思?
1、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2、在不当得利当中受有损失的一方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不当得利,但是为履行道德义务、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和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不能要求返还。
40浏览 2024-10-27
借典当之实,借贷之实,利息不得高于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借典当之名行借贷之实2011年5月20日,A与六安某典当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A向典当行借款500000元,借款期限三个月,月利率为0.4%,月综合费率为2.6%,对逾期借款按日计收万分之五的利息。为了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同日,典当行与A签订了《动产抵押合同》一份,A以其所有的奔驰牌轿车一辆向其提供了抵押,A朋友的服饰公司为其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与原告签订了保证合同。动产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均约定了抵押和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项下的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借款合同签订后,典当行如约向A发放贷款500000元。A向典当行出具借条一张,典当行向A出具当票一份。借款期限届满后,因无力偿还,典当行同意将借款展期三个月,A又将抵押的车辆续当三个月,典当行向A出具续当凭证一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三个月和展期三个月,服饰公司向典当行支付了92000元,付清了2011年11月26日之前的全部借款利息和综合费用。由于A和服饰公司无力偿还借款,典当公司将A和服饰公司诉至。审理中,典当公司出具了《借款合同》、《动产抵押合同》等证据,以此证明其属于典当纠纷,对于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未及时清偿的,典当公司可将抵押物拍卖、变卖后,以所得款项优先受偿。服饰公司认为:原告既算利息,又算罚息,属重复计算,代理费用应包括在综合费用内,请求依法判决。民间借贷利息不得高于法律规定2012年11月舒城县人民作出一审判决:A归还六安某典当公司借款人民币500000元及利息及费,月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4倍计算;服饰有限公司对其给付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于典当行诉请的月综合费用等不予支持。典当行与被告A之间的借款不具有典当的法律特征,实属民间借贷关系。原、被告之间的借款利率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第7条的规定,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原、被告双方约定的原告追偿债权费用,被告应另行支付。根据商务部、公安部《典当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典当行不得经营动产抵押业务,故典当行与A签订的《动产抵押合同》无效。
412浏览
民法典第29章不当得利是什么意思?
不当得利就是没有合法依据,使得别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虽然既成事实但是不能收到法律保护,不当利益要返回给受到损失的一方,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债务。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一方取得财产利益,另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民法典不当得利之债务能转让吗
不当得利之债可以转让,只要其不属于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就可以进行转让,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其中不当得利是指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44浏览 2024-09-17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民法典》中不当得利之债是什么意思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苏州135****3379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镇江177****995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52****4626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