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劳动合同怎么签订?

最新修订 | 2024-08-06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21人
专家导读 签订建筑工地的劳动合同主要是看聘用的时间和劳动者的具体工作内容休息以及这份劳动合同的具体期限,因为是建筑工地,所以可能会涉及到一些比较高难度的危险操作,因此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必须给建筑工地的工人们购买一定的安全保险。当然,工资也是很重要的。
建筑工地劳动合同怎么签订?

一、建筑工地劳动合同怎么签订?

主要是看工地的劳动合同中是否有必备的七项,而且建筑工地涉及到一些危险作业,必须还有安全管理条例。现在的劳动合同,大部分是由用人单位提供的所谓格式化合同,只要简单的填入受聘者姓名等基本资料就形成了合同,这样可以省事和统一,但是这是用人单位制定的,因此,或多或少有有利于用人单位的一面,甚至有不公之处。作为乙方,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

主要从这几个方面阅读:

1、聘用的时间、岗位、工资和福利待遇、工作时间和劳动保护。这些必须明确,无歧义。

2、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这些应该对等,权利和义务应相辅相成。

3、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4、合同的中止和终止,即合同的有效性。

现在的合同陷阱太多,不平等条款太多,建议认真阅读。

二、建筑行业中的劳动关系的分类及区别

当前,建筑行业中的用工关系基本分为两类,即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以劳动给付为目的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是指劳动者为服务方提供特定的劳务服务,被服务方依照约定支付报酬所产生的法律关系。从本质上讲,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是一种性质的关系,可统称为劳资关系;但我国的现行法律制度对二者作了不同规范,劳动关系受劳动法调整,雇佣关系受民法调整,可以理解为劳动关系是一种独特类型的雇佣关系,从雇佣关系发展而来,要受劳动法特别的规制。二者主要的区别在于:

一是劳动关系除了当事人之间债的要素之外,还包含身份的、社会的要素,比如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成员、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等;而雇佣关系则是一种单纯的债的关系,不具有身份、社会的要素。

二是劳动关系中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具有稳定性;而雇佣关系当事人之间往往具有临时性、短期性、一次性等特点,劳动者未能成为用人者的成员。

三是劳动关系中,当事人存在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社会关系,主体之间不平等,国家对此干预多;雇佣关系中雇员虽要秉承雇主的意志、接受雇主指派去工作,但总体上双方属于平等主体间的合同关系,以契约自由为主,国家一般不特别干预。

不管是在哪里签订劳动合同,重要的都是必备的七个条款,也就是劳动者的具体工作时间,内容,地点,休息报酬,还有社会保险,但是因为是在建筑工地从事工作,所以很有可能会涉及到一些比较危险或者高难度的操作,因此用人单位还必须要给劳动者做好相应的安全管理。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7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9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建筑工地劳动合同怎么签订?
一键咨询
  • 165****76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1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5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6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2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0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6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5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5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0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1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0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8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6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2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劳动合同·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扬州177****938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0****904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80****312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建筑民工劳动合同怎么签订?
建筑民工劳动合同应当是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来进行签订的。同时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只要是存在着用工关系的话,那么就需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样可以表明双方确实已经建立起劳动关系。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建筑工地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样办
0浏览 2024-12-23
建筑工地劳动合同签订
10w+浏览2024-10-13
建筑工劳动合同应该怎么签订?
建筑工劳动合同应该应当仔细的阅读合同当中的内容,然后在充分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才能够签订合同。需要提醒注意的就是,现在签订相关劳动合同的时候都是由用人单位来提供范本,所以大多情况之下可能会存在着格式合同,所以必须要仔细的阅读。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建筑工地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就能确认劳动关系吗?
农民工在建筑工地签署劳动合同即可确立劳动关系。 按照中国劳动法,用人单位与员工自实际工作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签订书面合同。 未签合同的,劳动关系自工作日起成立。 因此,签署劳动合同能有效确立劳动关系。
12浏览 2024-04-21
我们家的表妹现在准备去将自己的总工程给分包出去,建筑劳务和建筑劳务分包的合同怎么签订的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   签 约 须 知   <br/>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br/>2.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br/>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 元/月(小时)。( 年度)   <br/>4.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br/>5.当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投诉电话: 。   <br/>6.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br/>7.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br/>一、劳动合同期限   <br/>(一)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br/>1. 有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br/>2. 无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 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br/>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br/>(二)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岗位上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br/>(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br/>(四)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部分值班人员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职责范围的关系不能按照前款执行的职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br/>三、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br/>(五)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日前支付工资。   <br/>(六)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元/月。   <br/>(七)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br/>(八)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br/>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br/>(九)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br/>(十)甲方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十<br/>一)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十<br/>二)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br/>以上便是关于建筑劳务和建筑劳务分包的相关内容,相信您看了本文后已有所收获。合同签订的风险较大,这就要求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同时一定要谨慎,最大限度地减少漏洞。
250浏览
建筑工地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10w+浏览2023-09-05
建筑工地没有和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建筑工地没有和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理方式是: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是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以及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建筑劳动合同怎么签订
10w+浏览2023-09-13
建筑工程工人劳动合同如何签订?
建筑工程工人劳动合同签订的方式是: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即可。我国的用人单位与新入职的员工如果建立了用工关系的话,则就要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时间要求,此时应当是尽快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才行,否则企业就有可能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建筑类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吗
[律师回复] 能<br/>1、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建筑企业分公司经登记后,可以合法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包括对外签订施工合同。无论分公司是否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相关的民事活动,最终总公司都必须“兜底”承担责任。<br/>2、实践中,因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针对具体项目的施工招投标活动,一般都应是以总公司的名义进行,总公司确定中标并签订施工合同之后,可具体交由分公司来实施。在不违反招投标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情形下,分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不应被随意认定为无效。<br/>3、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br/>4、法律依据<br/>《公司法》第十四条&nbsp;&nbsp;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br/>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br/>《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nbsp;&nbsp;规定了八种挂靠施工情形,其中虽不涉及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承揽项目的情形,但是在实践中,应关注到以下的常见违法操作类型,属于变相挂靠。
409浏览
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10w+浏览2024-10-04
合肥市建筑业劳动合同怎么签订?
合肥市在建筑行业劳动合同要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订立合同的双方主体资格要合适,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要想使该劳动合同生效,需要劳动者和单位,在劳动合同的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建筑行业签订劳动合同
10w+浏览2024-10-17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建筑工地劳动合同怎么签订?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镇江152****3787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宿迁135****131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81****9073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