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分居满两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最新修订 | 2024-08-22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3、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5、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邻居,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
男女分居满两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一、男女分居满两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能作为夫妻分居证明有很多,但需要在生活中仔细的收集,一般而言夫妻分居的证据有: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5、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邻居,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

二、分居离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2、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或一方在外面打工无法同居的。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还有的情况是,夫妻感情尚好,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4、“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我国婚姻法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之目的,却着实不易。因为,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

分居不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目前现行法律,分居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不论分居时间的长短,婚姻关系都不会因分居状态的延续而解除。要注意,虽在同一屋檐下但不在同一张床睡不构成分居。因为物质生活条件的限制,目前绝大多数的百姓只有一个住所,即使夫妻感情不和,通常也只能谁也不搭理谁,不过性生活。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0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男女分居满两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一键咨询
  • 165****87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0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5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4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4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1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4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6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0****05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4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6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7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6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5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2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离婚·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男方满18周岁能同居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原则上不能擅自改变未成年子女姓名。依据<br/>一:《最高法人民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1981年8月14日)认为“傅家顺在离婚后,未征得陈森芳同意,单方面决定将陈昊彬的姓名改为傅伟继,这种做法是不当的。”<br/>依据<br/>二:《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br/>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恢复。”<br/>扩展资料:案例:离婚后,一方能否给孩子改名改姓李先生与妻子相识3个月后闪婚。婚后,李先生却发现自己与妻子性格不合,二人时常为小事争吵。3年前,李先生选择外出打工。<br/>如今,李先生的孩子5岁。平日里,孩子跟随妻子、岳母一家生活。李先生觉得,婚姻继续下去已没有意义,打算与妻子离婚。他同意将孩子交给妻子抚养,但又担心离婚后妻子会为孩子改名换姓。<br/>姓名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过父母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协商一致。<br/>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恢复。<br/>因此,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能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随继父或继母姓氏。但当孩子成年后,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更改自己的姓名。
454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男女分居满两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淮安135****2805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盐城134****489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77****9565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