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问题的解释

最新修订 | 2024-08-27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为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在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法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问题的解释

一、从五个角度准确认定“情节严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入罪要件为“情节严重”。最高法研究室主任颜茂昆介绍说,根据法律精神,结合司法实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设十项对“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大致涉及如下五个方面:

(一)信息类型和数量。基于不同类型公民个人信息的重要程度,《解释》分别设置了“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的入罪标准,以体现罪责刑相适应。

(二)违法所得数额。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往往是为了牟利,基于此,《解释》将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规定为“情节严重”。

(三)信息用途。《解释》将“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规定为“情节严重”。

(四)主体身份。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案件不少系内部人员作案,对此,《解释》明确,“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认定“情节严重”的数量、数额标准减半计算。

(五)前科情况。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人屡教不改、主观恶性大,《解释》将其也规定为“情节严重”。

二、设立网站侵犯个人信息可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实践中,一些行为人建立网站、通讯群组供他人进行公民个人信息交换、流转、销售,以非法牟利。

对此,《解释》规定:“设立用于实施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的规定,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1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8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最高法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问题的解释
一键咨询
  • 143****54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2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5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5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4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6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1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7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5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7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5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3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0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4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7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刑事犯罪辩护·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宿迁135****168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77****145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77****402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最高院危险驾驶罪的一些法律问题怎么解释?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最高法院如何解释民间借贷的相关问题
民间借贷指自然人、法人等间的货币资金流通,要求明确利息,但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限利息不受法律保护。最高法强调合法利息界限。
32浏览 2024-06-20
最高人民法院技术合同解释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对技术合同解释的常见问题有:出现合同无效或者是存在过错的问题。技术合同被撤销后的问题。当技术合同因为费用发生纠纷的问题。对于技术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价款以及使用费不明确的问题。这几个问题都是在签订过程中或者生效后常常会发生的。最高人民法院也针对做了详细的解释。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最高院关于寻衅滋事案件适用问题的解释是什么
最高院关于寻衅滋事案件适用问题的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法惩治寻衅滋事犯罪,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就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
23浏览 2024-09-09
对于技术合同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了哪些常见问题?
对于技术合同,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了技术合同中常见的一些问题,其中包括认定技术合同无效或撤销后造成损失的原因认定问题、技术合同撤销或无效后技术成果的所有权问题以及技术合同中关于技术使用费的纠纷问题等。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最高院关于寻衅滋事案件适用问题的解释是什么?
第一条.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最高法关于审理非法集资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是什么?
第一条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最高法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问题的解释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淮安181****5549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78****453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34****5162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