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异议之诉与第三人撤销之诉区别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12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89人
专家导读 第三人异议之诉与第三人撤销之诉区别如下:第一为二者的性质有所不同。第三人异议之诉指的是救济制度,而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一种诉讼制度;第二为二者所显示的目的与功能有所不同。第三人异议之诉的目的主要在阻止裁定的执行,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目的主要是通过起诉改变法院判决;第三为二者所体现主体范围有所不同。
第三人异议之诉与第三人撤销之诉区别有哪些

一、第三人异议之诉与第三人撤销之诉区别有哪些

第三人异议之诉与第三人撤销之诉区别为:其一,性质不同。前者是一种特殊的执行救济制度;后者本质上仍属于通常的诉讼程序

其二,目的功能不同。前者旨在阻止、排除对特定标的的执行,后者旨在通过一个新诉改变或撤销前诉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维护第三人因此受到损害的民事权益。

其三,主体范围不同。前者中的案外人,可以是实体权利因执行受到损害的不特定第三人,而后者中的第三人,则须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或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其四,适用情形不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适格第三人如有证据证明生效法律文书部分或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即可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可见,第三人撤销之诉针对的仍然是生效法律文书的对错问题,且在诉讼终结后的一定期限内均有适用可能,而不限于执行阶段。

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第三人撤销之诉必须具备主体要件、程序要件、时间要件、管辖要件、实体要件、结果要件。

1、主体要件:第三人。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限于《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2、程序要件: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自己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第三人未能参加诉讼不是由于其自身的过错造成,而是由其他客观事由造成,因此,该第三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如系因第三人的过错未能参加诉讼,视为其行使处分权的结果,依法不能提起撤销之诉;

3、时间要件: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该六个月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对于是否超过六个月,第三人在提起撤销之诉时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没有证据材料的,也应当作出说明;

4、管辖法院:第三人应当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起诉。因此,第三人撤销之诉不适用民事案件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的规定;

5、实体要件:第三人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内容错误,仅限于实体处理内容,主要是因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错误导致的实体处理错误;

6、结果要件:生效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的内容损害了第三人的民事权益。

三、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1、适用主体。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于“第三人”范围的界定,是以“与诉讼标的或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为标准,不仅包括对于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又包括虽无独立请求权,但其权利受到生效文书效力拘束,只有通过撤销判决才能获得救济的情况;还包括被遗漏的必要共同诉讼人。

2、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对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管辖作了特别规定,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不适用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的规定。

3、提起时限。第三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诉讼,逾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予驳回。

4、提起事由。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必须符合以下法定事由:

(1)程序条件是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而未参加诉讼。即第三人未参加诉讼的责任不在于其本人,因自己的原因而没有参加诉讼的,不能提出撤销之诉。

(2)实体条件是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也就是说提起时必须有证据证明,必须针对针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必须是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内容错误,内容包括部分内容和全部内容。

(3)结果条件是民事权益受损害。也就是说,有损害民事权益的后果,第三人才得主张撤销权利。

5、适用客体。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诉讼客体是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未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因其所及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尚未得以确定,不具有终局性的法律效力,对第三人未构成实质的损害,就无从提起此诉。

6、审理范围。在审理该类案件时,应当围绕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是否对第三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为审查重点,围绕涉及第三人相关事项进行审理,对于不涉及第三人事项的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不在审查范围之列。

所以说,的区别首先从 二者的性质不同作为开始,直到二者在法律层面的适用情形有所不同作为结束。第三人撤销之诉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该条件首先从适用主体作为开始,直到案件的审理范围作为结束。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2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第三人异议之诉与第三人撤销之诉区别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68****61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2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7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6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4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8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5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8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7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1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6****61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2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2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2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1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诉讼管辖·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徐州188****568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56****118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88****594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执行第三人异议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区别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执行第三人异议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区别主要体现在二者的申请阶段是不同的,且在第三人撤销之诉中,应该格外注重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走了异议之诉还能走第三人撤销之诉吗
在执行异议处理期间,无法同时进行第三人撤销诉讼。 案外人士若对执行异议裁定有异议,认为原判决有误并损害其权益,应向原判决同级法院申请再审,而非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反之,若先启动第三人撤销之诉,即使期间提出执行异议,也必须坚持完成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司法程序。
2浏览 2024-04-26
执行异议之诉和第三人撤销之诉
当事人执行异议之诉属于特殊的执行法律救济制度,而第三人撤销之诉属于通常的诉讼程序,两者的目的功能也不相同,执行异议之诉在于阻止、排除对特定标的的执行,而后者企图通过新的诉讼改变或者撤销前诉已经生效的判决,此外,异议之诉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范围,适用情形也都存在一定的区别。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执行异议后能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吗
执行异议之后是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但是需要注意以下事项:执行异议之诉涉及执行程序中,是对执行标的物有异议。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民事诉讼中,对法院判决裁定等生效的法律文件中所载标的物有异议,申请撤销。两种诉的申请阶段不同。
21浏览 2025-01-22
撤销第三人异议之诉的时效?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当事人提出撤销第三人异议之诉的,需要在得知自身民事权益受到侵害之日的六个月内提出,如果超过撤销之诉的时效规定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做出不予受理和时效超期驳回申请。
10w+浏览
诉讼仲裁
第三人撤销之诉属于确认之诉吗
22浏览 2024-11-28
第三人撤销之诉异议期是什么?
第三人撤销之诉异议期是:六个月。第三人需要在判决结果出具后的六个月之内提出异议,并针对诉讼案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来支撑自己的诉讼观点,如果超过了异议期的,法院有权驳回第三人的撤销之诉的申请。
10w+浏览
诉讼仲裁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什么诉
已获得司法承认和约束力的判决、裁决和调解书,若个人或实体欲撤销,须在知道或应知权益受损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申请,并提交证明文件:1)因不可归责于自身原因未参与诉讼;2)判决、裁决和调解书存在明显且实质性错误。
41浏览 2024-10-23
第三人之诉与第三人撤销之诉区别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第三人之诉与第三人撤销之诉区别主要体现在性质不同的,第三人撤销之诉一般指的都是新诉,而且无论当事人是否参加了诉讼过程,找到的第三人都应该符合规定。
10w+浏览
诉讼仲裁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什么诉
23浏览 2024-12-05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诉讼管辖 > 第三人异议之诉与第三人撤销之诉区别有哪些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常州178****3840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宿迁152****402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78****6670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