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决定书下达后申请行政复议的时效是多久

最新修订 |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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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房屋征收决定书下达后申请行政复议的时效是在知晓决定书之日起的60天内,如果过了这个时间,且不属于特殊情况的话,那么就相当于默认放弃该权利,所以在实际生活中,行政复议申请一定要注意对应的时间。
房屋征收决定书下达后申请行政复议的时效是多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得除外。

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

(二)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三)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

(四)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五)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

(六)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所以如果对房屋征收决定书不满的话,那么就需要在对应的有效期内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自己也要把相关的证明材料都准备好,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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