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撤销之诉能否停止执行

最新修订 | 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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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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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人民法院受理了第3人撤销之诉以后,原裁定书、判决书或调解书是可以停止执行的,但前提条件是原告向法院提供了担保,并且原告主动请求人民法院中止执行,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相关申请,并不代表法院必须要停止原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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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三人撤销之诉能否停止执行?

法院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之后,原法律文书可以停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九十九条 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后,原告提供相应担保,请求中止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诉讼费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三、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四、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律师委托书怎么写?

委托律师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民族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职业_______住址_______。

被委托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民族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职业_______住址_______。

现委托_______在本人与_______xxx一案中,作为本人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_______。

委托人:_______(签名或盖章)

被委托人: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五、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律师费是多少?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律师费不是法定的,律师收费主要和以下因素有关: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6、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7、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向人民法院提起第3人撤销之诉的重要原因,本身就是因为相关法律文书涉嫌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所以在提起第3人撤销之诉的同时,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暂时中止原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不过,法院审理第3人的撤销之诉,并不代表一定会支持第3人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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