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租赁中对第三人侵权责任

最新修订 | 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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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强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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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一般租赁关系中,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给第三人造成相应的损害后果的,侵权责任应该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是不承担侵权责任的。如果承租人拒绝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可以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
一般租赁中对第三人侵权责任

一、一般租赁中对第三人侵权责任由谁承担?

一般租赁中对第三人侵权责任由承租人承担,根据规定,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四十九条 【租赁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二、侵权责任纠纷适用举证倒置的情形有哪些?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三、侵权责任纠纷向法院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对于租赁物给第3人造成的侵权后果,不能追究出租人的侵权责任。所以对于被侵权人来讲,在承租人拒绝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况下,应该收集相关资料,通过司法途径处理,一般侵权责任纠纷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少部分侵权责任纠纷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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