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病假工资如何计算2024?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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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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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深圳市劳动者的病假工资一般是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的80%,但若是请假时间比较长的话,劳动者的工资应该不能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长的60%的工资。
深圳病假工资如何计算2024?

一、深圳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二十三条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第二十四条 员工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工资或者工伤津贴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员工请事假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事假期间的工资。

第二十六条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员工,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达到正常工作时间后的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二、病假年终奖

1、企业的年终奖是每个年度末为了奖励一年来对于企业的贡献,对于工作业绩的肯定而发放的一种奖励。年终奖的发放的额度和方式都是企业自行决定和调整的,好的考评标准和规则可以更加有限的激励员工,不仅可以增加员工的工作效率,也可以提高彼此的凝聚力。

2、病假指的是劳动者因为身体患病或者是其他原因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情况。企业会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因素给予其一定的医疗病假。在申请病假的期间,劳动者依然可以照常拿工资并且其病假的工资还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百分之80。

3、年终金属于企业对于员工的内部奖励制度,很多的用人单位都会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和实现目标的情况制定发放年终奖的计划。其发放的的标准和范畴都是自主制定的,但是法律并没有对用人单位规定强制性的义务,所以法律对于用人单位年终奖发放与否没有约束力。一般来说,病假是每个员工应该享有的福利,员工在用人单位规定的病假期限内申请病假,用人单位应该不会把其和年终奖挂钩。如果劳动者申请病假的日期超过了用人单位制定的期限的话,用人单位以此为由拒绝发放年终奖的话,那么法律也无从干涉。

4、所以在员工求职的时候应该在签署劳务合同之前,把自己对于公司的诉求和条件清楚的罗列在劳务合同里面,双方达成一致的协议,如果签署的劳务合同之中包含了劳动者申请修病假不得扣除其年终奖的话,那么这份合同的条款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一旦劳动者因为申请病假而被用人单位克扣年终奖的话,劳动者可以申请法律的帮助,讨回自己应有的权益。

综上所述,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不同省市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等原因的不同,其病假工资和病假天数也有些许差异,但都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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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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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请半天病假,请假当日的工资应当是病假工时工资和正常工作的工时对应的工资之和,劳动者依法请病假,用人单位通常支付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在医疗期内企业支付的病假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第八条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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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生病了,要请一段时间的假,听同事说会有工资,我不知道这个病假工资该怎么计算。我想问一下深圳市员工病假工资怎么计算呢?谢了。
[律师回复] 关于深圳市员工病假工资怎么计算的问题,我的回答是,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假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基本工资的80%。连续休假期内,若有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予以剔除。
  病假期间的工资一般核算方法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假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基本工资的80%。
  标准工资和基本工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标准工资包括的工资项目较多,比如奖金、职补啊等等都包括在内。而基本工资就不包括那些名目,基本工资只是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至于你每月能拿多少病假工资,这还得具体根据你的工资条上的名目来核算。
  按患病休养时间计算具体假期工资:
  病假期间您的单位仍应当支付您法律所规定的工资,其计算方法如下:
  
1、患病六个月以内的(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60%;
  
②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70%;
  
③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80%;
  
④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90%;
  
⑤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100%。
  
2、患病六个月以上(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前述计算基数的40%;
  
②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50%;
  
③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60%。
  病假工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
  具体计算方式为:职工患病休假在六个月内的疾病休假工资计算:
  连续工龄lt;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2年且lt;4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4年且lt;6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6年且lt;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
  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值得注意的是,连续休假期内,若有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予以剔除。职工患病休假在六个月以上的疾病救济费计算:
  连续工龄lt;1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连续工龄≥1年且lt;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连续工龄≥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应注意的是,患病停工6个月以上的职工,如领取疾病救济费低于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40%者,应按40%的标准计发,但不能高于该职工月工资。
  值得注意的是,连续休假期内,若有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予以剔除。职工患病休假在六个月以上的疾病救济费计算:连续工龄lt;1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连续工龄≥1年且lt;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连续工龄≥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应注意的是,患病停工6个月以上的职工,如领取疾病救济费低于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40%者,应按40%的标准计发,但不能高于该职工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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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请半天病假,请假当日的工资应当是病假工时工资和正常工作的工时对应的工资之和,劳动者依法请病假,用人单位通常支付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在医疗期内企业支付的病假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第八条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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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病假新规定是什么?
深圳关于病假的最新规定是病假从三个月到24个月不等,但实际上病假的时间长短也是需要考虑到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实际工作年限的。可以享受到的病假只有三个月的话,那说明在单位工作的时间低于5年,5年到10年之间的病假是6个月,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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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2017年怎么计算工资?我的一个同学休了病假,不知道这期间工资怎么算。
[律师回复] 你好,深圳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2017内容如下:
  
一、病假工资计算基数、病假工资计算公式、病假工资怎么算?
  
1.病假工资计算基数:
  1)其可以由劳动合同进行约定,但是不得低于相应的岗位工资;
  2)如果集体合同或集体协商约定标准高的,取其高;
  3)双方无任何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来确定。
  
2.病假工资的系数:
  1)病假工资的系数与职工病假期限以及工龄的长短相对应,一般来讲,期限越长,工龄越短,系数越小;
  2)现行法律规定,职工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工龄不满2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
  3)满2年不满4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70%;满4年不满6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80%;
  4)满6年不满8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90%;
  5)满8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100%;
  6)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上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40%,满2年不满3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50%,大于等于3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
  
3.通过基数和系数相乘后得出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4.职工病假待遇如果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以按照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病假工资支付规定、病假工资计算方法、病假工资计算标准?
  
1.非全月病假:
  1)非定额人员:
  应扣病假工资=(基本工资×70%÷2
1.75)×应扣工资基数×病假天数+(基本工资×30%÷2
1.75)×病假天数
  当月所得工资= 基本工资-应扣病假工资
  2)定额人员:
  应扣病假工资=(1000×70%÷2
1.75)×应扣工资基数×病假天数+(1000×30%÷2
1.75)×病假天数
  当月所得工资= 当月工时工资+〔(1000÷2
1.75×病假天数)-应扣病假工资〕
  
2.全月病假,
  1)非定额人员:
  应扣病假工资= (基本工资×70%)×应扣工资基数 + 基本工资×30%
  当月所得工资= 基本工资-应扣病假工资
  2)定额人员:
  应扣病假工资 = (1000×70%)×应扣工资基数 +1000×30%
  当月所得工资 = 1000 – 应扣病假工资
  若员工当月所得工资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的80%,则以上海市最低工资的80%支付。
  
三、新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劳动法病假规定如何发放、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1.《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1条规定: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病假工资计算的公告》
  疾病休假工资标准: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疾病救济费标准: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1)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4)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待遇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40%的,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但不得高于本人原工资水平、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5)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应补足到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第50条规定:
  职工因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在一年时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企业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1)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
  2)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
  3)工龄满十年及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八十。
  第52条规定:
  职工在领取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时,如其所得救济费数额低于该企业平均工资百分之四十的,企业应按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四十发给,但不得高于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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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违法生育可以享受产假但是否有产假工资,现在有一定争议,主要是因为这些年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都没有对此进行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多数会倾向于没有生育津贴但有产假工资,也就是说由单位支付产假工资。其实,在1965年出台的《劳动部工资局复女职工非婚生育时是否享受劳保待遇问题》(1965中劳薪便字381号)规定:“女职工非婚生育时,不能按照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生育待遇。其需要休养的时间不应发给工资。对于生活有困难的,可以由企业行政方面酌情给予补助。”,这个规定由于年代久远,现在在司法实践中几乎不引用了,当然这强调的是非婚生育,而对婚内违法生育还是没有规定。《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员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等假期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所以综合起来,单位还是需要支付其产假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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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条是医学诊断证明书,应由职工本人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经执业医师检查后出具,代开病假条是违法行为,代开的病假条不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可以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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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在深圳的一家私人公司上班的,但是最近身体不舒服就请假在家休息了,那么请问下深圳市病假工资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回复] 假期工资㈠病假期间您的单位仍应当支付您法律所规定的工资,其计算方法如下:
1、患病六个月以内的(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60%;
②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70%;
③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80%;
④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90%;
⑤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100%。
2、患病六个月以上(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前述计算基数的40%;
②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50%;
③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60%。
病假工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
具体计算方式为:职工患病休假在六个月内的疾病休假工资计算:
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
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
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
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值得注意的是,连续休假期内,若有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予以剔除。职工患病休假在六个月以上的疾病救济费计算:
连续工龄<1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
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连续工龄≥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应注意的是,患病停工6个月以上的职工,如领取疾病救济费低于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40%者,应按40%的标准计发,但不能高于该职工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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