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非财产分割条款可以协商处理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2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也是可以协商处理的。双方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就财产分割的问题进行充分的协商。如果涉及到非财产分割的条款但是双方经过协商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也是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进行明确的体现的。

离婚时非财产分割条款可以协商处理吗?

一、离婚时非财产分割条款可以协商处理吗?

也是可以协商处理的。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但是由于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类似的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避免后续出现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二、需要进行财产分割的财产包括哪些?

离婚分割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在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6)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

(7)公司企业的出资额、股份以及个人独资公司;

(8)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9)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10)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11)一方对婚后取得财产主张属个人财产但是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的财产;

(12)其他婚后应归双方的财产。

三、哪些财产不会进行分割?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如果出现了非财产分割的条款但是通过双方的协商也是能够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也是应当体现在离婚协议书中的。离婚协议书中的各项内容双方双方都应当经过充分的探讨之后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再去签署,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3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时非财产分割条款可以协商处理吗?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3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8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8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0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6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5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1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2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4****85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2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6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7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8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6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7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财产分割·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夫妻财产分割需要在离婚前一次性协商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种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司法实践中,审理分割同居财产案件时,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成为对于同居财产分割的惯例。需要把握三个要点:<br/>第<br/>一,双方同居生活期间。<br/>第<br/>二,“共同所得”。构成共同所得,也要具备二个条件:一是双方共同生活,这是形成共有关系的基础;二是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这是产生共有关系的前提条件。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构成共同所得,否则应视为个人所得。<br/>第<br/>三,“一般共有”。即共同共有,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房产,不管双方的出资多少,双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br/>《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br/>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br/>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br/>《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br/>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br/>(一)一方的婚前财产;<br/>(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br/>(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br/>(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br/>(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88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离婚时非财产分割条款可以协商处理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徐州181****3532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苏州152****648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78****7638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