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与行纪居间合同区别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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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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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代理合同与行纪居间合同区别有什么,行纪合同的特征有什么?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代理合同与行纪居间合同区别有什么?

一、代理合同与行纪居间合同区别有什么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居间合同的居间人,限于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其服务的范围有限制,只是介绍或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

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是行纪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交易事务,与第三人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处理事务的后果是间接地而不是直接地归于委托人。

2、居间合同的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其行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

行纪合同的行纪人则是按委托人的要求,从事购销、寄售等特定的法律行为,行纪人受托的事务只能是法律行为。

3、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但居间人只能在有居间结果时才可以请求报酬,并且在为订约媒介居间时可从委托人和其相对人双方取得报酬;

行纪合同都是有偿合同,但行纪人仅从委托人一方取得报酬。

二、行纪合同的特征有什么

行纪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贸易活动,通常表现为为委托人买入或卖出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

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

行纪人为了委托人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为交易活动,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行纪人自己承担。

3.行纪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

4.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

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不能对委托人直接发生法律效力,委托人不直接就行纪人对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

代理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含义不同,特点不同。

行纪合同中的标的就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贸易活动,在这个过程中,行纪人要用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不能透露自己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

对于行纪合同来说,该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您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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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你好!我想了解一下关于行纪合同与间接代理的区别是什么?如何区分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
[律师回复] 如何区分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br/>(一)二者的联系<br/>二者的共性主要表现在:<br/>1、它们都需要通过委托和授权才能产生,这种委托和授权构成了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的内部关系,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或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发生联系,形成真正的代理关系。代理人只有根据委托授权从事代理行为,该行为的后果才能对委托人产生拘束力。<br/>2、在直接代理的情况下,由于代理人是直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对外活动的,因此代理直接对被代理人产生效力。在符合间接代理要件的情况下,如果第三人行使了选择权,则间接代理也会发生和直接代理一样的效力。<br/>(二)二者的区别<br/>二者的区别表现在:<br/>1、从事法律行为所依据的名义不同。<br/>在民法上,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还是自己的名义对外从事代理行为是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的主要区别。<br/>直接代理也可以称为显名代理,此处所说的显名不仅要求代理人与第三人发生交易时,要向第三人披露被代理人的姓名并要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行为;还包括代理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约。这就是说,要贯彻完全的公开性原则。<br/>然而,间接代理则是指代理人以自己名义但是为被代理人的利益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严格说它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代理。<br/>2、代理的效果是否能直接对被代理人产生效力。<br/>在直接代理的情况下,只要代理人是在授权的范围内行为,或者即使代理人没有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但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都会使代理行为直接对被代理人产生效力,被代理人应当承受合同的权利和义务。<br/>然而,在间接代理的情况下,由于代理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行为的,在法律上仍然是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发生的合同关系,所以只有在符合合同法规定的间接代理的条件以后,因本人行使介入权和第三人行使选择权,才可能使被代理人承受代理行为的效果。<br/>3、法律依据不同。<br/>在我国现行法律中,直接代理是由我国民法通则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br/>由于民法通则中没有对间接代理做出规定,而现实经济生活又迫切需要对其做出规定。所以,我国合同法在委托合同中专门规定了间接代理。间接代理就是指符合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第四百零三条规定的要件的行为才属于间接代理。<br/>无论是直接代理还是间接代理,都构成了我国民法的代理制度的内容。但是,两种代理在代理制度中地位应该是有区别的。在我国民法中,直接代理制度应当适用于一般情况,而间接代理只适用于一些特殊情况。直接代理是一般规则,间接代理属例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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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
10w+浏览202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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