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约定与赠与有区别?

最新修订 |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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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夫妻财产约定与赠与有区别,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的问题带来帮助。
夫妻财产约定与赠与有区别?

一、夫妻财产约定与赠与有区别

夫妻财产约定与夫妻赠与之间的区别有:

1、法律性质不同。

夫妻财产约定属于约定财产制。

夫妻赠与是指夫妻一方将个人财产赠与对方的行为。

在法律性质上,应当理解为以婚姻为基础的赠与,既不同于一般赠与,也有别于夫妻约定财产制。

2、适用法律不同。

夫妻双方因约定财产的所有权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适用民法典第1065条之规定。

夫妻双方因赠与财产的所有权发生争议的,应适用《民法典》规定。

3、法律后果不同。

经查明,夫妻双方争议的财产属于约定财产性质的,并且签订了书面协议,并明确约定了财产的归属,则该协议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经查明,夫妻双方争议的财产属于赠与性质的,如果受赠方还没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则赠与方可依据规定,行使任意撤销权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有:

(1)男女平等原则。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

离婚时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能协商一致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

法院在判决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确定其归属;

(4)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

综合上面所说的,夫妻财产与赠与都是可以约定的,一般在约定时就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但对于财产的约定与赠与的约定是完全不同的,不仅性质不同,以及还有适用的法律也是不同的,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护。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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