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赔偿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24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5年
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赔偿是什么,交通死亡赔偿金怎么分配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赔偿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造成死亡赔偿是什么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主要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

1、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精神损失费。

5、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需要根据责任、户口、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计算。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均为补偿十年。

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

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即11周岁以下和75周岁以上的均补偿5年。

二、交通死亡赔偿金怎么分配

1、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一般认为死者遗产是指死者生前的个人财产,而车祸肇事者赔付的死亡补偿费只能是对死者亲属的一种精神上的抚慰和经济上的补偿,并不是对已不再是民事主体的死者所承担的民事责任

“死亡补偿费”,其性质应为死亡抚恤金,不能作为死者的遗产按继承处理。

2、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所产生的损害赔偿关系中,其权利主体是死者的近亲属,他们是死亡抚恤的对象及求偿扶养生活费和精神抚慰金的求偿主体,是该法律关系中的直接当事人,直接享有上述请求权。

依照有关死亡抚恤的规定,可以成为这种权利主体的人,一般应当是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或者是依靠死者生前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

他们不仅可以成为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行使请求权的人,同时也是实际得到抚恤和赔偿的人。

至于对死亡补偿费的具体分割一般依据有关共同生活的事实兼顾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确定。

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情况之下,那么是需要由侵权人承担相关的侵权责任的,具体就是需要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来进行赔偿,包括由丧葬费用,被抚养人生活并死亡赔偿金,还有其他方面的合理费用。

具体的赔偿是需要根据责任比例来进行判断的。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您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7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2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赔偿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76****45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6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4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2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5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7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5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1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0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2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3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4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0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5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2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交通事故赔偿·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连云港135****989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1****108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8****153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交通事故造成两人死亡
交通事故造成两人死亡的情况非常严重,需要立即报警并等待交警处理。以下是关于交通事故造成两人死亡的处理流程和注意事项:1、保护现场:在事故发生后,尽快停车并确保安全。拍照或录像现场,记录下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2、联系保险公司:尽快通知自己的保险公司,告知事故的详细信息。如果有人受伤,请拨打急救电话并等待救护车到达。若是对交通事故造成两人死亡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怎么定责
8浏览 2025-03-04
造成交通死亡赔偿金
10w+浏览2024-11-12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怎么办
1.报警求助,由警方鉴定事故责任。2.依据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最高限额赔付生命财产损失。3.不足部分由肇事司机按事故责任大小承担。若无过失,只需负责民事赔偿;违规操作致人死亡则面临刑事处罚。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要赔多少钱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规定: 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二十年为期,六十岁以上递减,七十五岁以上按五年算。 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为期六个月。 同时,需考虑被扶养人生活费,与残疾或死亡赔偿金合并计算。
2浏览 2024-04-21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赔付
10w+浏览2023-09-06
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能私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3条有关规定:发生死亡、伤人事故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未在报案交警勘察现场,收集证据后,不宜进行私下调解。事故发生造成人员受轻伤后,建议去医院进行检查三日后身体无碍时进行调解;伤势较重的,建议在医疗终结后再行调解。
10w+浏览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可以私了吗
交通事故致死,如非犯罪行为,可私下解决;涉及刑事犯罪(主责/全责致死或多人死亡),禁止私下调解,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民事赔偿问题。严重违法情况下纠纷无法私了。
42浏览 2024-06-15
上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死亡,造事方给死亡赔偿金以后,死亡人单位是不是也得给死亡人赔偿?
[律师回复] 你好,在实际生活中,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经常会发生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重叠的情况。比如受害人张三在外出办公的路上被李四开车撞成重伤,那此时张三既可以依《工伤保险条例》向用人单位主张享受工伤待遇,也可依《侵权法》向肇事有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之所以形成这种局面,是因为各个部门法分别从各自角度调整社会关系,进行发生重叠引起的。那么,如果发生此种情况之后,该如何主张赔偿是只能选择其一还是可以二者兼得,或是有主张的先后顺序关于什么是工伤该如何进行工伤赔偿我在另一个专辑《工作赔偿处理实务》中有详细介绍,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另行查看,我在这里就不再过多重复。<br/>96年劳动部出台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28条对此问题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原文在这里我不再复述。这个试行办法的大概意思讲的是,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和交通事故相重叠的情况,受害人应当先向直接肇事人要求赔偿,如果已经从直接肇事人那里得到赔偿,则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则不再予以赔偿;而且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还可以要回先期垫付的费用,假如从直接肇事人那里得到的赔偿低于工伤赔偿标准的话,那么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予以被足。很明显,96年试行办法的原则就是先找肇事人要求赔,得到赔偿后,就不可以再享受工伤待遇。但此试行办法已经被后来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所废止。<br/>那么当发生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重叠时,确究能不能获得双重赔偿呢<br/>我们认为是可以的,因为工伤保险属于人身保险,只不过,工伤保险属于社会强制保险,但这并不能否定被保险人(张三)和保险人(工伤保险基金)之间是保险法律关系,发生了工伤保险事故后也即是交通事故,保险人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付。而张三和李四之间是侵权法律关系,发生侵权事故后,侵权人应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这是两种并行的法律关系,相互间不是互补或替代的。<br/>依保险原理来看,同样也是讲的通的。<br/>保险分为财产险和人身险,财产险的赔付原则为“填平原则”,简单说就是损失多少,赔付多少,绝不会让你多得多占。拿车损险来讲,如果王五把你的车碰坏了,你可依保险合同向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理赔,保险公司在对你赔付完以后,同时就从你那里得到了向致害人王五求偿的代位求偿权,而你则不能再依侵权法律关系向王五要求赔偿,因为在你从保险公司获得车损赔付款的同时,已经把这份求偿权让渡给了保险公司。这就体现了财产保险中所谓的“填平原则”<br/>而人身险则不同,因为人的生命健康权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所以,一般人身保险都是定额给付,即是你投保之前,已经和保险公司约定好了赔付数额,而且保险公司在理赔之后,却不享有代位求偿权。还拿上个例子来讲,如果你买了人身伤害意外险,如果被王五撞伤后,你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在得到赔付后,还可依侵权法律关系,向王五要求赔偿,而保险公司则不享有向王五求偿的代位求偿权。<br/>同样的道理,工伤保险是法律规定的由用人单位为员工投保,投保人是用人单位,而被保险人则是员工,而保险人则是工伤保险基金,发生工伤保险事故时,承担责任的主体是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是保险责任。而员工在依保险法律关系获得赔偿后,还可再依侵权法律关系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此时承担责任的主体是侵权人,承担的是侵权责任。<br/>值得注意的是在实务中,由于交通事故索赔适用的是《道交法》、《道交法实施条例》、《交强险实施条例》和《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而工伤赔付中适用的是《工伤保险条例》,其中各项赔付数额的计算方法、伤残疾等级的认定标准以及认定程序都不同,所以在具体操作时还有很多事项需要注意。并且,在具体索赔时,由于需要证据来证明请求,但往往证据原件只有一份,所以两项索赔不能同时进行,应进行一项之后再进行第二项,但同时又要注意时效问题。
340浏览
交通事故造人死亡赔偿
10w+浏览2023-09-22
交通事故多久死亡不算事故造成
遭遇严重车祸后,判断肇事者不仅看受害人死亡时间长短,更需分析死亡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联。即使事发一年后,若证明死亡与事故有必然联系,肇事者仍应担责。因此,判定交通肇事者需全面考量因果关系。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赔偿明细表?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明细表: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家属的抚养费和赡养费等费用。 1、丧葬费为6个月城乡居民平均工资; 2、死亡赔偿金为20年城乡居民平均工资,有未成年人和赡养老人的; 3、需要给付抚养费、赡养费,总额不超过年人均城乡可支配收入; 4、法律规定的其他费用。
45浏览 2024-09-02
没有签定劳务合同,造成的死亡算工伤死亡还是意外死亡?
[律师回复] 职工是否因工死亡与是否订立劳动合同无关。  职工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无论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工作时间长短,遭受事故伤害是因为工作原因,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且无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都应当认定为因工死亡或者视同工亡。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br/>(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br/>(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br/>(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br/>(四)患职业病的;  <br/>(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br/>(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br/>(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br/>(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br/>(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br/>(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br/>(一)项、第<br/>(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br/>(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444浏览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赔偿
10w+浏览2024-11-05
交通事故多久死亡不算事故造成
遭遇严重车祸后,判断肇事者不仅看受害人死亡时间长短,更需分析死亡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联。即使事发一年后,若证明死亡与事故有必然联系,肇事者仍应担责。因此,判定交通肇事者需全面考量因果关系。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中造成死亡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处理流程是:报案,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或者无车经过,尽量不挪动事故车。现场处理和调查;检验、鉴定;认定;索赔,当事人可以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浏览 2024-09-28
没有签定劳务合同,造成的死亡算工伤死亡还是意外死亡?
[律师回复] 职工是否因工死亡与是否订立劳动合同无关。  职工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无论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工作时间长短,遭受事故伤害是因为工作原因,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且无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都应当认定为因工死亡或者视同工亡。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br/>(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br/>(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br/>(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br/>(四)患职业病的;  <br/>(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br/>(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br/>(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br/>(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br/>(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br/>(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br/>(一)项、第<br/>(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br/>(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422浏览
交通肇事造成死亡赔偿
10w+浏览2024-11-25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赔偿 >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赔偿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盐城181****8985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沭阳177****172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81****6963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