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赔偿决定书不予赔偿有争议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9-23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一、刑事赔偿决定书不予赔偿有争议怎么处理?

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四条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本条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第二十五条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二、申请刑事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第一,必须是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了一定损害后果,必须明确行为是作为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为,否则不发生刑事赔偿;

第二,有关机关和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实施了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职权的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对事实认定发生错误或者适用法律不当,发生错拘、错捕、错判以及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损害的行为,要求一定机关和人员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实施了侵权的行为,造成了侵害当事人人身自由及财产权利的损害后果,否则也不发生刑事赔偿。

申请刑事赔偿本身就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如果当事人的赔偿申请书根本就不符合法律规定,司法机关只能作出不予赔偿的决定。

所以当事人收到不予赔偿的决定书以后,也应该了解一下不予赔偿的原因,然后再决定是否起诉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4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5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刑事赔偿决定书不予赔偿有争议怎么处理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0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2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8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5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5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1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8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7****71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2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5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7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5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6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4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2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刑事赔偿·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刑事赔偿决定书不予赔偿有争议怎么处理
对刑事赔偿决定书有争议的话可以在30天之内向同级人民法院的赔偿委员会递交赔偿申请书,意思是可以通过起诉要求赔偿义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一般在刑事赔偿决定书当中都会标注清楚不予赔偿的法律依据的,起诉之前也要考虑清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国家赔偿不予赔偿决定书是什么样的?
国家赔偿不予赔偿决定书中要写清楚国家赔偿不予受理的原因及事实,法院调查结果及决定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案件决定书统一编立“法委赔立字”案号,以与受理后的案件案号相区别。赔偿请求人是自然人的,写明其姓名、性别、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有别名或者曾用名,应在姓名之后用括号标明。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范本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申请人:住址:委托代理人:被申请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br/>第三人:住所:委托代理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案,本委受理后,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被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仲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申请人诉称:被申请人辩称:本委查明:上述事实,有庭审笔录、当事人陈述及相关书证为凭,证据确实,足以认定。本委认为:根据的规定,裁决如下:<br/>一、<br/>二、<br/>三、(一裁终局适用)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br/>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对本裁决第项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逾期不的,该项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非一裁终局适用)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br/>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裁决第项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期满不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首席仲裁员:仲裁员:仲裁员:二○年月日书记员:<br/>三、劳动仲裁时效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45条对劳动争议处理中的期间计算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是:<br/>(1)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间。<br/>(2)期间以日、月、年计算。<br/>(3)期间开始之日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br/>第一天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法定节假日是指1949年政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的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br/>(4)期间不包括在途中时间。仲裁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br/>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法律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申请人以时效中断、时效中止为由主张请求未过时效的,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前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12浏览
不予国家赔偿决定书式样是什么?
不予国家赔偿决定书式样主要包括赔偿请求、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等内容。除此之外,赔偿请求人不服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决定的理由,赔偿义务机关或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决定亦应写明,要求本院赔偿委员会作出决定的事项及理由。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赔偿请求人名称。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不予国家赔偿决定书式样是什么?
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如果您现在正面临着关于不予国家赔偿决定书式样是什么?的问题不知道如何解决的话,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来了解一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不予国家赔偿决定书范本是怎样的?
内容包括:赔偿请求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赔偿义务机关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复议机关名称,赔偿申请等,结尾签名。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赔偿 > 刑事赔偿决定书不予赔偿有争议怎么处理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苏州178****8411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宿迁135****169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52****3139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