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能否依据民事诉讼法

最新修订 |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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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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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劳动仲裁能否依据民事诉讼法,申请劳动仲裁多久可以知道结果的问题带来帮助。
劳动仲裁能否依据民事诉讼法

一、劳动仲裁能否依据民事诉讼法

劳动仲裁在仲裁的过程中,对于涉及到证据收集、质证等;

以及仲裁期间的计算,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六条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参照民事诉讼有关规定予以收集;

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决定参照民事诉讼有关规定予以收集。第十八条争议处理中涉及证据形式、证据提交、证据交换、证据质证、证据认定等事项,本规则未规定的,可以参照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仲裁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仲裁委员会指定期间。仲裁期间的计算,本规则未规定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参照民事诉讼关于期间计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劳动仲裁多久可以知道结果

1、先交申请书首先你要从劳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

需要按仲裁委员会提供的《申诉书》填写一式二份,并附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证据材料。

不过,申诉人要是用人单位的,还需要附营业执照有效影印件。

2、委托专业律师要是纠纷比较复杂,损失比较大的,最好就委托不超过二名的律师参加仲裁活动。

3、举证证明劳动争议案件一般由申诉人提供证据,也就是谁提的就谁给证据。

不过因为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就由用人单位负责提供证据。

4、审理裁决仲裁那边给时间了,你就要按仲裁庭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庭审活动。

你是申诉人,要是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就按撤诉处理。

被诉人要没正当理由不到庭的,仲裁庭就可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

5、裁决决定要是你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起诉

期满不起诉的,裁决就会发生法律效力

6、审理结案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一般就从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

不过,要是说案情比较复杂的,经批准最多可延长30天。

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劳动仲裁过程中,相关法律没有规定的事项,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如仲裁证据、仲裁期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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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能否依据民事诉讼法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劳动仲裁能否依据民事诉讼法,申请劳动仲裁多久可以知道结果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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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能否依据民事诉讼法
出现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受理申请后,会组织双方开庭审理案件,劳动仲裁在仲裁的过程中,对于涉及到证据收集、质证等;以及仲裁期间的计算,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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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仲裁执行过程中,被告申请破产,仲裁执行被停止,是否有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br/>一、该仲裁裁决需要并能够在有关国家领域内执行。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境内,应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申请承认执行。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我国境内执行的,只有被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有居所或有财产的情况下,我国才能够承认和执行。  <br/>二、必须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行为存在。即仲裁裁决作出后,依照裁决负有一定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裁决确定的最后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该仲裁裁决。  <br/>三、必须有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提出申请。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不履行义务时必须向人民提出申请,人民才能开始承认和执行程序。不得在当事人未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承认执行。仲裁机构也不得在裁决作出后直接交执行。  <br/>四、接受申请的应具有管辖权。对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有管辖权的,从地域管辖的角度看,是指被申请人居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从级别管辖的角度来看,在我国只能是中级人民。{VIEWLIST}  仲裁协议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  <br/>(1)仲裁协议约定的特定法律关系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就该争议的权受到限制,只能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不得单方撤销协议而向。  <br/>(2)并且必须依仲裁协议中确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地点、仲裁机构等内容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此为仲裁协议对当事人还产生基于前两项效力之上的附随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能随意解除、变更已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协议;当事人应履行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等等。{VIEWLIST}  <br/>一、该仲裁裁决需要并能够在有关国家领域内执行。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境内,应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申请承认执行。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我国境内执行的,只有被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有居所或有财产的情况下,我国才能够承认和执行。  <br/>二、必须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行为存在。即仲裁裁决作出后,依照裁决负有一定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裁决确定的最后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该仲裁裁决。  <br/>三、必须有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提出申请。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不履行义务时必须向人民提出申请,人民才能开始承认和执行程序。不得在当事人未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承认执行。仲裁机构也不得在裁决作出后直接交执行。  <br/>四、接受申请的应具有管辖权。对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有管辖权的,从地域管辖的角度看,是指被申请人居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从级别管辖的角度来看,在我国只能是中级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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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提起仲裁诉讼
10w+浏览2024-10-22
劳动仲裁能否依据民事诉讼法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劳动仲裁能否依据民事诉讼法,申请劳动仲裁多久可以知道结果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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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可以否依据民事诉讼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受理申请后,会组织双方开庭审理案件,劳动仲裁在仲裁的过程中,对于涉及到证据收集、质证等;以及仲裁期间的计算,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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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能否依据民事诉讼法
10w+浏览2024-04-27
劳动仲裁能否依据民事诉讼法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劳动仲裁能否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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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姐姐前段时间在出差的途中,我姐姐的车子发生了交通事故,身受重伤住院期间申请工伤遭到了拒绝,我姐姐打算去申请仲裁去了,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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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能否依据民事诉讼法
10w+浏览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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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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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对比一下可以看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有两项不同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即将“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改成了“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这两项不同,就把在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件中,人民法院可以对裁决的实体行使审查权,改成了在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中,人民法院不能对裁决的实体行使审查权。仲裁法对民事诉讼法所做的这一修改,其理由是为了做到一裁终局,避免又裁又审(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草案 》审议结果的报告)。然而现在这两个规定同时存在,必然会给审判实践带来一些无法解释和回避的问题。<br/>首先,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只能由裁决相对的当事人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则是在执行程序中由被申请执行人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包括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这样,基层人民法院可以在执行程序中对裁决实体进行审查,而中级人民法院却没有这一权力,审判权限还不如基层人民法院大。<br/>其次,受人认识上的局限和其他方面因素的影响,任何一个仲裁裁决都可能存在程序与实体两方面的错误。当这两方面问题同时存在于一个裁决中时,就裁决中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而言,由于中级人民法院只对裁决作程序审查而不作实体审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还不如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解决问题彻底,他当然要选择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长此以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就会形同虚设。<br/>再次,我们知道,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只有在执行程序中才能提起。设立执行程序,是为了保证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由执行程序对裁决进行程序和实体方面的审查,审判程序却只能对裁决进行程序性的审查,这不仅不符合人民法院内部的专业分工,也不符合审执分立的原则。<br/>根据以上提到的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将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程序中那些对裁决进行实体审查的事项归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程序中,由当事人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并予以审查,既能确保人民法院对仲裁的司法监督权,又有利于法制的统一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亦符合人民法院的审级划分和内部分工,同时体现了对仲裁裁决的重视。由于人民法院只撤销那些存在问题的裁决,对不存在问题的裁决则通过司法程序予以确认,实行的还是一裁终局。这样做,不仅不会影响仲裁机构的威信,相反还有助于提高仲裁裁决的公信力。至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这个程序,还有必要保留,但应限制在只审查仲裁裁决有无违反社会公共利益这一项。而且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只能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进行,不必要当事人申请。笔者相信,法律如果能做这样的修改,则既保证了当事人对仲裁裁决有一条获得司法救济的途径,也理顺了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这两种司法监督方式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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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能否依据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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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仲裁案件是否具有涉外因素,仲裁可分为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根据是否在常设的专门机构进行仲裁,仲裁可以划分为机构仲裁和临时仲裁。根据仲裁裁决所依据的实体规范的不同,仲裁可以划分为依法仲裁和友好仲裁。我国的诉讼类型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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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可知,劳动仲裁时效的中断因当事人主张权利而产生。 二、劳动争议案件同样适用《诉讼时效规定》 笔者认为劳动争议案件受理上的特殊程序性决定了人民应受劳动仲裁申请期限制度的约束,应当成为诉讼法上的制度,而不仅是劳动争议仲裁法上的制度。在《调解仲裁法》颁行前,针对原60天仲裁期限性质的纷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劳动解释》) 第三条实际确立了劳动仲裁申请期限是诉讼法上的制度,明确规定人民对超过劳动仲裁申请期限的案件应当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3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与《劳动解释》第3条规定相比,两者的规定基本是相同的,可见原劳动仲裁申请期限与诉讼时效期间基本相同。在此基础上,《调解仲裁法》第27条明确规定了劳动仲裁时效制度,规定了中止和中断制度。至此,劳动仲裁时效与诉讼时效除前者为一年,后者普通时效为二年外,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均为消灭时效,都是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都具有法定性,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中止、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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