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纠纷多久能判决下来?
一般立案后的六个月内可以判决下来,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审理期限。
《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拆迁纠纷判决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2、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
3、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4、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三、拆迁纠纷上诉后二审的审理结果有哪些?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四、拆迁纠纷上诉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上诉状;
2、当事人身份证明;
3、若当事人授权他人代为提起上诉,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
4、相关证据材料及其他。
五、拆迁纠纷结案后由谁承担诉讼费?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法院对于拆迁纠纷案的审理期限是从立案以后就开始计算的,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拆迁纠纷6个月内能判决下来,不过一审判决下来以后不会马上生效,双方都可以按照判决书中标注的时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逾期未上诉的应执行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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