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收不到拘留通知书,应当是由公安机关负责。因为有些公安侦察人员,没有选择给家属打电话通知领取,而是采取了平信邮寄的方式,这样一来,由于在途时间长或者邮寄地址有误,家属要么是很晚才能收到,要么压根就收不到,导致很多家属,平白错失了申请取保候审的机会。
至于办机关为什么不选择第一时间,打电话通知,而要选择邮寄,我想家属只要一琢磨,就知道原因了。
二、刑事拘留决定由哪个部门作出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必须经县以上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签发拘留证。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执行拘留时,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被拘留人应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留人抗拒拘留,执行拘留的人可以使用强制手段。
收到拘留通知书时便可。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有关人员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同意后,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在当代的社会,可能很多人对于公安机关审查刑事案件在立案侦查,这个阶段应当怎么做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如果公安机关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条件,那么是可以通过采取强制性措施这种方式来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并且需要通知家属,但是无法通知的就没有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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