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诉讼有几个阶段?

最新修订 | 202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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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刑事诉讼是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阶段的。立案侦查的阶段,指的就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是人民法院对于某一种行为,根据审查之后决定是否采取立案侦查的措施。关于我国刑事诉讼有几个阶段,下文中有明确的阐述。
我国刑事诉讼有几个阶段?

一、我国刑事诉讼有几个阶段?

1、刑事诉讼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分别是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

(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是否作展开诉讼活动;

(2)侦查:指由司法机关为查明事实依法采取的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3)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自诉,主要是公诉;

(4)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

(5)执行则指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实施发生法律效力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二、刑事责任年龄分哪几个阶段

一是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二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刑法规定的八类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三是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自诉诉讼费

离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100元至500元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50元至100元。劳动争议案件:每件10元。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每件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财产案件收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右侧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三、刑事自诉的案件类型是什么?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应当注意的是,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等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等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诉主张的,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自诉。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自诉

刑事自诉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在我国,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就没有法院的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

我国刑事诉讼有几个阶段,在上文当中已经作出了明确的说明,首先是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是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于这个案件是否受理,然后才能够展开立案侦查的阶段,紧接着就是进行起诉,最后是人民法院的审理阶段。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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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法院不能直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br/>除非是在一审判决作出前,提起公诉的检察院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进行补充侦查经法院裁定准许后才可以,检察院不主动申请,法院是不能决定退回的,那是违反诉讼程序的。<br/>如果检察院不主动申请撤回,那么法院只能依法作出“证据不足,起诉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br/> 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br/>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8条、第140条和第165条的规定,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三种,即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关于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但六机关《规定》第27条对《刑事诉讼法》第68条的解释为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不另行侦查”。这一规定,实际上已取消了审查批捕阶段的退回补充侦查程序。现分为两类:<br/>  <br/>一、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br/>  《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br/>  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br/>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40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68条和第269条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br/>  3.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决定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案件。<br/>  4.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目的在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提高诉讼效率。<br/>  5.《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br/>  第二百六十二条<br/>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应当撤销逮捕决定,通知公安机关立即释放。<br/>  第二百六十三条<br/>  审查起诉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具有本规则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建议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br/>  <br/>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br/>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5条和第166条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补充侦查应当在1个月以内完毕。可见,法庭审理阶段补充侦查只有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建议,人民法院才能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就必须开庭审判。至于补充侦查的方式,一般由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补充侦查的期限不能超过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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