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一方失去联系怎么样离婚?

最新修订 | 2024-02-27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婚姻一方失去联系怎么样离婚?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婚姻一方失去联系怎么样离婚?

一、婚姻一方失去联系怎么样离婚?

婚姻一方失去联系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宣告失踪是离婚的理由之一,宣告失踪不是离婚诉讼的前置程序,因此,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另一方依然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

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到法院,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法院均应受理,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法律文书用公告方式送达。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涉及人身关系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审理期限

法院对于起诉书、通知举证和开庭日期等送达公告期是60日,判决后对判决书送达公告期还需要60日公告期。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的案件,诉讼期限大大延长了,一般的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在三个月内结案,适用普通审理程序的,也会在六个月内结案,而离婚诉讼的被告失踪或下落不明的,加上公告期计算至少需要六个月才能结案。

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另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公告送达后,被告仍未找到,就要缺席判决。但判决结果并不是一定要判决离婚,人民法院还要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原告还应当向法院提交夫妻感情破裂证据

如果一方(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满两年的,人民法院会判决离婚;对于下落不明或失踪未满两年,又没有其它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人民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

二、公告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是怎样的?

1、只审理判决离婚事宜,而对夫妻共同财产既不做审查,也不做判决。

2、只对财产进行简单审查,主要是根据原告的陈述来确认,而不做具体核实,也不做分割处理。

3、对财产做出明确判决,对下落不明当事人所享有的部分作为子女抚养费判给主张离婚的当事人一方。

在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其中一方失踪的时间比较长,对于其配偶来说是可以以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为理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的请求的,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要作出一定的判决,当然了,在这个过程当中,因为送达等相关的问题是需要采取公告送达,还有缺席判决。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婚姻一方失去联系怎么样离婚?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1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1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婚姻一方失去联系怎么样离婚?
一键咨询
  • 164****14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0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8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7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1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5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4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3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7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7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5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1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0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4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5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离婚·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一方失去联系如何离婚
到法院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4浏览 2025-02-23
事实婚姻,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有什么联系
[律师回复]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被宣告无效之后,婚姻始终都不发生效力。两者看起来很相似,但是还是存在区别的,那么二者有什么区别呢?<br/>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br/>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请求撤销该婚姻。<br/>二者的区别有以下几点:<br/>第<br/>一、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br/>第<br/>二、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br/>第<br/>三、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无效婚姻可以在婚姻无效原因消除前的任何时间提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而可撤销的婚姻必须在婚姻登记后一年内提出请求撤销。如果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法定期限,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即消灭,不得再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br/>《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br/>(一)重婚的;<br/>(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br/>(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br/>(四)未到法定婚龄的。<br/>《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胁迫结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70浏览
婚姻法关于两年失去联系
10w+浏览2024-11-29
要离婚一方失去联系怎么办
26浏览 2025-02-01
一方失去联系如何离婚
10w+浏览2023-09-05
妻子失去联系怎么办理离婚
配偶下落不明,可以提出离婚诉讼,配偶下落不明的离婚诉讼分“下落不明不足两年”和“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两种。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当事人有两种方法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提出离婚、申请失踪。
30浏览 2025-01-18
夫妻分居两年,没有联系,有联系电话,这样的婚姻是否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针对您叙述的问题,回答如下:<br/>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离婚,判决离婚的标准(离婚的法定条件是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br/> <br/>(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br/>(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br/>(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br/>(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br/>(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br/>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br/>若有小孩,则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br/>若还有不懂的 可以来电咨询或者见面具体详谈 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302浏览
一方去世婚姻关系
10w+浏览2024-10-26
妻子失去联系怎么办理离婚
妻子失去联系丈夫可以起诉离婚。法律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22浏览 2025-01-20
事实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律师回复]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被宣告无效之后,婚姻始终都不发生效力。两者看起来很相似,但是还是存在区别的,那么二者有什么区别呢?<br/>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br/>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请求撤销该婚姻。<br/>二者的区别有以下几点:<br/>第<br/>一、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br/>第<br/>二、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br/>第<br/>三、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无效婚姻可以在婚姻无效原因消除前的任何时间提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而可撤销的婚姻必须在婚姻登记后一年内提出请求撤销。如果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法定期限,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即消灭,不得再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br/>《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br/>(一)重婚的;<br/>(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br/>(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br/>(四)未到法定婚龄的。<br/>《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胁迫结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16浏览
婚姻一方失去联系如何离婚,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10w+浏览2024-02-26
夫妻之间多年失去联系如何离婚
19浏览 2025-01-23
夫妻一方去世婚姻关系
10w+浏览2024-11-16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婚姻一方失去联系怎么样离婚?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镇江181****8929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52****193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52****9439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