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四个,分别是行为、过错、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
1、违法行为,要认定一个人是否构成侵权,就必须要认定这个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这个行为不属于违法行为的,就无法认定为侵权;
2、过错,在一般侵权中,侵权人必须存在相应的过错,侵权人不存在相应的过错的,无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3、损害事实,侵权责任以权利受到损害为基础,要根据损害后果程度确认赔偿额或其他弥补损失的措施。如果一个行为虽然不合法,但是尚未造成损害后果的,也就没有受损害方,也就没有权利主体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4、因果关系,在侵权中,损害事实与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之间应当存在因果关系,不存在因果关系的,就无法认定侵权人要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侵权责任的赔偿
侵权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损害的情况进行赔偿:
1、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向受害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财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然后依照得出来的数额进行赔偿。
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赔偿: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9、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发生侵权后,侵权人是否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应当根据侵权的四个要件进行确定,在一般侵权中,符合4个侵权要件的,应当认定构成侵权行为,侵权人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承担侵权责任,应当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当您遇到侵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无法解决时,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联系我们的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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