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谁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生效裁判文书中具有可执行利益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其诉讼代理人等人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作为当事人的公民死亡的,则由其继承人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作为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则由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来申请。
2、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二、申请强制执行企业需要什么?
申请强制执行企业需要的材料包括强制执行申请书、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等。具体需要提交以下的材料:
1、申请执行书。
(1)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申请执行人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3)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1)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3、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4、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
(1)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2)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三、撤案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1、撤案后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1)如果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的,则会有准予撤诉的裁定,不再会有判决书。如果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则法院仍会依法进行判决,会有法院判决书。
(2)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2、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纠纷案件已经被判决,或者是已经裁决的情形,如果纠纷当事人在既定的期限内并没有履行判决书、裁决书之中的义务,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对谁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