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触犯帮信罪如何证明不知情
帮信罪证明不知情的流程具体如下:
(1)当事人在起诉后,应当申请公证机关将所保全的证据,提交受诉人民法院。
(2)当事人在起诉后申请证据保全,由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后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3)按照保全程序而确定的证据,以后法院在审判案件时是否采用,要以被保全的证据对案件是否有意义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帮信罪的主观明知如何认定
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是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一)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
(二)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
(三)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明显异常的。
(四)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帮助的。
(五)频繁采用隐蔽上网、加密通信、销毁数据等措施或者使用虚假身份,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的。
(六)为他人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的。
(七)其他足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三、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帮信罪不明知
帮信罪可以提交当时确实不知情的证据来证明。帮信罪可以证明确实不知情的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四、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
1、犯罪主体方面。
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2、犯罪的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自己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会给国家的信息网络管理秩序造成损害,仍然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此外,本罪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他人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既包括行为人明确知道,也应包括行为人应当知道。
3、犯罪客体方面。
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行为当然破坏了稳定、健康、有序的信息网络环境。严重侵害了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而为这些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行为,同样也破坏了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
4、犯罪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帮信罪如何证明不知情,具体可以提供提交相关证据来证明。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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