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共同犯罪是而人以上的公民实施的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2、处理共同犯罪案件时,应当首先从不法层面判断是否成立共同犯罪。
然后从责任层面个别地判断各参与人是否具有责任以及具有何种责任。换言之,共同犯罪的特殊性只是表现在不法层面,共同犯罪的立法与理论只是解决不法层面的问题;在责任层面,共同犯罪与单个人犯罪没有区别。所以,必须以不法为重心认定共同犯罪。
由于不法是指行为符合构成要件且违法,所以,在认定共同犯罪时,首先要判断参与人中谁的行为符合什么罪的构成要件,法益侵害结果由哪些人的行为造成(或者说,哪些人的行为对结果的发生做出了贡献)。这方面的判断可谓构成要件符合性的判断,基本上表现为共犯的因果性的判断。
二、构成共同犯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构成共同犯罪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犯罪行为人为两人以上、且主观上表现为故意等。
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数人共同实施犯罪,但如果其中只有一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也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故意的参加实施共同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和他一起参加实施犯罪。二是共同犯罪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都抱着希望或者放任的故意态度。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彼此联系,相互默契,结合成为一个统一的犯罪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
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各共同犯罪人在实施共同犯罪时,尽管所处的地位、具体的分工、参加的程度、甚至参与的时间等可能有所不同,但他们的行为都是为了达到同一犯罪目的,指向相同的目标,从而紧密相联,有机配合,各自的犯罪行为都是整个犯罪活动的组成部分。在发生危害结果的情况下,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都与发生的犯罪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4、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
即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必须指向同一犯罪客体,这是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的必然要求。
任何人都不得实施故意犯罪行为,更不能与他人一起实施故意犯罪行为,否则一旦被法院认定罪名成立,那么犯罪行为人是有可能会被判处刑事处罚的。对于共同犯罪案件,法院在判刑之前,需要依法判断具体哪些属于主犯、哪些属于从犯。
三、主犯缓刑从犯怎么判?
1、主犯被判处执行缓刑,从犯也有可能会被判处缓刑。
对于从犯的处罚,比照主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所以法院在判决时,从犯的刑罚要比主犯轻。
2、法院在判决缓刑时,要求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
犯罪分子不得是累犯,如果从犯在五年内有过故意犯罪被判有期徒刑的前科,构成累犯的,则不适用缓刑,可能被判实刑。
(1)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
(2)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3)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3、从犯是相对于主犯而言的。
认定从犯,要从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加的程度、具体罪行的大小、对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方面,去具体分析判断,看其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次要的作用或者辅助作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行为,但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在犯罪集团中,听命于首要分子,参与了某些犯罪活动,或者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参与实施了一部分犯罪活动,但不起主要作用的,一般属于从犯,例如参与盗窃时望风放哨。一般来说,次要的实行犯罪行较轻、情节不严重,没有直接造成严重后果。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一般是指为共同犯罪行为事先提供方便、创造有利条件、排除障碍等。例如,提供犯罪工具。
刑事案件的涉案当事人不止一人,且属于故意犯罪情形,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就需要确定具体哪些属于主犯、哪些属于从犯。对共同犯罪是几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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