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成帮信罪怎么算严重?
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需达到“情节严重”,具体情形如下:
(1)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2)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以上的;
(3)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以上的;
(4)违法所得一万以上的;
(5)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6)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7)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5张(个)以上的;
(8)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20张以上的;
(9)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帮信罪如何判刑?
1、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3、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帮信罪常见情形有哪些?
1、明知它人违法进行赌博游戏,仍为其提供玩家充值通道和支付结算业务,并按比例收取手续费的行为。
2、行为人明知它人开办的银行卡可能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行为,仍帮助其开办银行卡这些行为比较常见,往往是违法犯罪分子要求用自己身份证办理几张银行卡,并承诺一张银行卡支付多少费用。
3、行为人明知它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的帮助,这里常见的是其上线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而自己仍然为其提供支付结算业务。
4、明知它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常见的帮助微信解封行为。
5、通过租用服务器,安装偷盗软件在特定的电脑上,从而将其伪造成网吧的电脑,获取网络游戏中的特权服务,其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另一行为人明知它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实施这种行为的在近几年比较常见,因此而被骗的被害人也数不胜数。
四、帮信罪如何认定不知情?
1、犯罪嫌疑人本人的认知能力和社会经验,比如这个人法律意识其实很强,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平时社会经历中也知道哪些违法哪些不违法,通过这些来推定其是否知道出租出借银行卡属于违法行为。
2、是否获利,如果出租出借银行卡,存在获利行为,那么基本上可以认定为其是知道这个出租出借是用来做非法交易的。
3、是否有证人、证据证明其行为是不知情的行为,如果有证据证人可以证明,那么可以排除其"明知"的这个嫌疑,否则则认定为已知,比如说自己因为隐私泄露被威胁,诈骗犯要求自己提供银行卡,自己迫不得已提供银行卡,那么这种情况,只要证明自己不是自愿出租银行卡的,那么可以做无罪辩护。或者说,别人隐瞒事实真相,谎称拿银行卡作为发工资的依据,结果用来帮助网络信息犯罪,那么这种情况也可以做无罪辩护。
4、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过类似出租出借银行卡的经历被处罚过,如果有,那么可以认定为已知,因为明知故犯。
构成帮信罪在确定量刑时需要根据涉案的数额和犯罪情节来判定,如果涉案的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犯罪情节严重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就会从重处罚。看完上文关于帮信罪怎么算严重有关的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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