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下认定对方为交通事故的全责方?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5年
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什么情形下认定对方为交通事故的全责方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什么情形下认定对方为交通事故的全责方?

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等的情形,可以认定对方为全责方,此外,以下情形也可以认定为全责方:

1、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2、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3、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刮撞同向行驶非机动车的;

4、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刮撞行人的;

5、当事人驾驶车辆刮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

6、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7、当事人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发生遗洒、飘散,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8、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倒车时,与车后其它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9、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顺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1、一方当事人有下列32种情形之一,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为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若是有一方选择逃逸,那么需要报警处理。在报警之后,交通管理部门需要按照规定对各方的责任进行认定。根据现行法的规定,交通事故的逃逸方,并不一定会被认定为是事故的全责方,但不管逃逸司机是否属于全责方,驾驶证都会被吊销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我肇事逃逸,对方全责,责任要怎么划分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什么情形下认定对方为交通事故的全责方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1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4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什么情形下认定对方为交通事故的全责方?
一键咨询
  • 135****54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8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6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2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0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7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8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1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4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7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4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3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8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7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7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交通事故责任·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无锡156****346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34****435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1****790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哪些情形应该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刑法第114、115条第一款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性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严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无期或者死刑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在房地产交易中,若开发商出现“一房二卖”的现象,消费者有权向其提出经济补偿或解除合同的申请,同时要求退还所支付的全部房款及其相应的利息;此外,消费者还有权索要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金。在商品房销售商与购买方签署买卖合同之后,如卖方再以相同价格转售给第三方时,因其行为导致合同所规定的住宅销售目的无法达成,买方无法得到所购房屋的情况下,买方可依法申请解除合同、追回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和相关利息、请求损害赔偿,并有权利对卖家所需承担的赔偿责任提出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要求。
若开发商无正当理由逾期交房,购房者应先催告。催告后,若合理期限内仍未收到交房通知,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根据合同条款,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或经济损失赔偿。但合同若同时规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应选金额较高者执行,两者不可兼得。
48浏览 2024-05-28
一方当事人有哪些情形的,责任认定需负全部责任
10w+浏览2023-09-14
道路上现在车太多,行人也很多,一不小心就会发生事故,请问交警在执法过程中,会把哪些情形归为交通事故全责认定
[律师回复] ( <br/>一)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br/>  (<br/>二)遇放行信号未让先被放行车的;<br/>  (<br/>三)遇放行信号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和被放行的行人的;<br/>  (<br/>四)遇停止信号右转弯和T形路口直行车未让被放行的车辆、行人的;<br/>  (<br/>五)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br/>  (<br/>六)支干路不分的,同类车未让右边无来车的车的;<br/>  (<br/>七)支干路不分的,非机动车未让机动车,非公共汽车、电车未让公共汽车、电车的;<br/>  (<br/>八)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车未让直行或右转弯车的;<br/>  (<br/>九)进入环形路口车未让环形路口内车的;<br/>  (<br/>十)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未按规定让行人的;<br/>  (十<br/>一)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未让非机动车的;<br/>  (十<br/>二)机动车驶入人行道未让行人的;<br/>  (十<br/>三)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未让机动车的;<br/>  (十<br/>四)非机动车驶入人行道未让行人的;<br/>  (十<br/>五)非机动车在人行横道内行驶横过车行道,未让机动车、行人的;<br/>  (十<br/>六)行人进入非机动车道,未让非机动车的;<br/>  (十<br/>七)行人进入机动车道,未让机动车的;<br/>  (十<br/>八)行人横过车行道未走人行横道、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br/>  (十<br/>九)机动车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br/>  (二<br/>十)机动车违章进入公交专用车道的;<br/>  (二十<br/>一)公交专用车违章进入其他机动车道的;<br/>  (二十<br/>二)辅路车未让主路车的;<br/>  (二十<br/>三)其他违反借道行驶规定的;<br/>  (二十<br/>四)违反禁行类的禁令标志或禁止标线的;<br/>  (二十<br/>五)违反导向类的指示标志或指示标线的;<br/>  (二十<br/>六)逆向行驶的;<br/>  (二十<br/>七)违章掉头的;<br/>  (二十<br/>八)违章会车的;<br/>  (二十<br/>九)违章超车的;<br/>  (三<br/>十)在机动车道或高速公路上违章停车的;<br/>  (三十<br/>一)机动车驶入交通管制车道的;<br/>  (三十<br/>二)违章进入高速路、快速路的;<br/>  (三十<br/>三)倒车、溜车发生事故的;<br/>  (三十<br/>四)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br/>  (三十<br/>五)未保持安全距离,追撞前车尾部的;<br/>  (三十<br/>六)自身发生交通事故的。
2.2k浏览
哪些法律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
10w+浏览2024-02-27
工伤认定认定的情形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工伤认定认定的情形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认定的情形<br/>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br/>(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br/>(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br/>(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br/>(四)患职业病的;<br/>(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br/>(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既包括正常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不包括职工本人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造成的伤害。)<br/>(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br/>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br/>(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48小时”从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开始计算。)<br/>(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br/>(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br/>以及职工在下列情况下遭受伤害,有可靠证明,可以享受工伤待遇:<br/>1、职工在执行企业负责人(包括班组长)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而造成负伤或者死亡的;<br/>2、集体乘车去会、听报告或者参加指派的各类公益性活动(不包括旅游),所乘坐的车,发生了非本人所应负责责任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者死亡的;<br/>3、企业以临时工棚做职工集体宿舍,因工棚倒塌,职工负伤或者死亡的;<br/>4、因工出差或者因为调动工作赴任往返途中遭遇非本人所应负责任的意外事故而造成负伤或者死亡的;<br/>5、在本单位食堂就餐,因食物中毒,造成疾病或死亡而非本人所应负的责任的。<br/>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br/>(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br/>(二)醉酒导致伤亡的;<br/>(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494浏览
什么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律师提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因工外出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 (二)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 (三)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律师提示: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本人主要责任”应当以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性意见和人民生效裁判等法律文书为依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事故责任认定书和结论性意见的除外。前述法律文书不存在或者内容不明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就前款事实作出认定的,人民应当结合其提供的相关证据依法进行审查。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417浏览
工伤认定的情形有哪些,工伤认定的情形有哪些知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认定的情形有: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4、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依法宣布为疫区的地方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5、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注:职工有前款 第 一、 二、 三、四项情形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五项情形的,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499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责任 > 什么情形下认定对方为交通事故的全责方?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苏州180****9034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京135****812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88****2528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