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必须在开庭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945人
专家导读 申请强制执行不是必须在开庭,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只要符合强制执行申请条件的,都是可以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然后由相关的机关对此作出强制执行的决定的。申请强制执行必须在开庭吗,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申请强制执行必须在开庭吗?

一、申请强制执行必须在开庭吗?

申请强制执行不是必须在开庭,不需要开庭,强制执行的流程是:

1、审查立案

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

2、通知履行。

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

填写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4、实行强制执行。

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申请强制执行应准备哪些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判决书或者裁定书;

3、生效证明;

4、被执行人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或者邮寄单;

5、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

6、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四、哪些财产不可以被强制执行?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五、执行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民事案件申请强制执行后还开庭吗这个问题就介绍到这里,申请强制执行是因为当事人拒绝履行相关的法律文书,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

申请强制执行必须在开庭吗,这个问题文章中给出了解答,强制执行,实际上按照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符合条件就可以提出书面的申请了。阅读了本篇文章,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律师。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6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申请强制执行必须在开庭吗?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8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0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6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8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8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1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4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8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4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8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0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6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3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3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3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判决执行·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南京156****591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77****678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8****989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什么案子必须出庭申请强制执行?
并不存在必须要出庭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这些由于现行法规定了强制执行的条件,但是没有规定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的时候必须出庭。如果对什么案子必须出庭申请强制执行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强奸案必须开庭吗
10w+浏览2024-07-15
强制执行是否必须申请?
强制执行是必须申请,因为这涉及到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所以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当事人通过书面的方式提出申请,然后才能够启动强制执行这个程序的。强制执行是否必须申请,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诉讼仲裁
申请强制执行必须到庭吗
10w+浏览2024-10-10
强制执行是否必须申请执行?
强制执行是必须申请执行,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是可以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的。但是应当提交书面的申请书。强制执行是否必须申请执行,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强制执行必须提前申请吗
强制执行是并不可以提前执行的。只有当相关的法律文书确定了执行的时间,并且是已经过了执行时间才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更多关于强制执行必须提前申请吗的问题,可以从下文中获悉。
10w+浏览
诉讼仲裁
申请强制执行必须找法官签字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需要。人民对当事人的强制执行申请立案受理后,应当及时将立案的有关情况、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存在的执行风险书面告知当事人;不予立案的,应当制作裁定书送达申请人,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和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br/>1、第三条 人民应当向社会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和启动程序。人民对当事人的强制执行申请立案受理后,应当及时将立案的有关情况、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存在的执行风险书面告知当事人;不予立案的,应当制作裁定书送达申请人,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和理由。  <br/>2、第五条 人民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及时将案件承办人或合议庭成员及联系方式告知双方当事人。  <br/>3、第六条 人民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要求了解案件执行进展情况的,执行人员应当如实告知。  <br/>4、第七条 人民对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调查后,应当及时将调查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对依职权调查的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和被执行人申报的财产状况,应当主动告知申请执行人。  <br/>5、第八条 人民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的,应当依法制作裁定书送达被执行人,并在实施执行措施后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或者以方便当事人查询的方式予以公开。  <br/>6、第十条 人民拟委托评估、拍卖或者变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应当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并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有关规定,采取公开的方式选定评估机构和拍卖机构,并依法公开进行拍卖、变卖。评估结束后,人民应当及时向双方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送达评估报告;拍卖、变卖结束后,应当及时将结果告知双方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br/>7、第十一条 人民在办理参与分配的执行案件时,应当将被执行人财产的处理方案、分配原则和分配方案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告知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必要时,应当组织各方当事人举行听证会。  <br/>8、第十二条 人民对案外人异议、不予执行的申请以及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等重大执行事项,一般应当公开听证进行审查;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没有必要听证的,人民可以直接审查。审查结果应当依法制作裁定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1.5k浏览
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立案吗
申请强制执行是要先立案,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申请强制执行,在接到申请书之后,人民法院就需要对此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就是立案,然后受理案件的。若是依旧不知道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立案吗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10w+浏览
诉讼仲裁
税收保全,是不是必须要强制执行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赋予税务机关的两种不同权利,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在税收实践中,这两种措施对打击偷税、抗税等行为以及维护《税法》的尊严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在执行过程中应区别对待,不能混淆。  <br/>(一)税收保全措施《征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br/>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br/>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br/>(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征管法》第四十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制执行措施:<br/>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存款中扣缴税款;<br/>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br/>(三)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区别从《征管法》规定的内容和实践情况来看,税收保全措施与强制执行措施既有实施主体均是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均须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均须开具清单和收据等相同之处,也有适用对象、实施条件、实施时间等不同之处。理解这些不同之处,对税务机关能否依法办事、纳税人能否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两种措施的主要区别是:  <br/>1.两种措施的适用对象不同税收保全措施仅适用于纳税义务人;而强制执行措施适用于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  <br/>2.两种措施的实施条件不同对当期应纳税款实施税收保全措施的条件是责令限期缴纳在前,提供纳税担保居中,税收保全措施断后(注:对以前应纳税款可以直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实施的条件是责令限期缴纳在前,强制执行措施断后。注意此处的“责令限期缴纳”对两种措施而言有所不同,税收保全措施的“限期”是指纳税期限;强制执行措施的“限期”是指纳税期限结束后由税务机关规定的限期。  <br/>3.两种措施的实施时间不同税收保全措施是对当期的纳税义务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届满之前实施的;而强制执行措施则是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届满并且责令限期届满之后实施的。  <br/>4.两种措施的执行金额不同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仅以纳税人当期应纳税款为执行金额;而强制执行措施应以纳税人应纳税款连同滞纳金一并作为执行金额。  <br/>5.两种措施的采取方式不同税收保全措施的方式是书面通知金融机构冻结存款或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仅仅是冻结、查封、扣押纳税人财产,并未剥夺纳税人财产所有权,而只是对纳税人的财产处分权的一种限制。而强制执行措施的方式是书面通知金融机构从其存款扣缴税款或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商品、货物及其他财产所得抵缴税款,是扣缴、拍卖、变卖纳税人财产,可以直接使纳税人财产所有权发生变更。
342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判决执行 > 申请强制执行必须在开庭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京181****3448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无锡188****110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78****5624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