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执行可申请终止吗?
1、强制执行申请被法院受理了的情形,不能提出终止执行的申请,是否终止执行需要法院自行确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2、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1)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2)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1、被强制执行若是想申请工资卡,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去银行线下网点提出办理工资卡的申请。
不过由于是被列为失信人,办理工资卡以后,卡内有资金会被执行划扣。不过法院在执行时,会保留基本的生活费用,因此卡内的钱会留下一部分供用户日常开支。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后,用户最好是尽快结清贷款,只要解除了失信人,那么法院就不会再划扣用户银行卡内的资金。
2、一般办理工资卡的规定。
(1)同城办理的话,则要求员工各自提供工商银行的卡号,人事统一提供银行,按卡发工资就可以了。
(2)异地办理,则需公司拿工资手册去一次性办理。因为公司是外地企业的话,则需要企业的注册地的工商银行办理,这种对于员工是比较麻烦,因为需公司统一办理,所以密码都是一样,而对于员工来说,则在异地不能修改密码。
(3)跨行取款手续费,每笔收取2元手续费,而外地取款的话要手1%的手续费。
三、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后,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没钱会怎么处理?
1、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后,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的,法院会中止执行。
经法院强制执行但还是无力偿还债务的,可由法院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强制执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只有是出现了特定的情形,法院才有可能会终止执行。但在执行完毕之前,申请人是不能向法院提出终止执行的申请的。若是对强制执行可申请终止吗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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