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罪名:
(一)失火罪。
(二)过失决水罪。
(三)过失爆炸罪。
(四)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五)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六)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七)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八)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九)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十)重大飞行事故罪。
(十一)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十二)交通肇事罪。
(十三)重大责任事故罪。
(十四)重大责任事故罪。
(十五)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十六)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十七)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十八)危险物品肇事罪。
(十九)过失致人死亡罪。
(二十)过失致人重伤罪。
(二十一)过失损毁文物罪。
(二十二)过失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二十三)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二十四)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二十五)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二、过失犯罪的认定要注意哪些
第一,过失犯的客观构成要件。过失犯存在实行行为,但其定型比故意犯的实行行为缓和。例如,村长甲号召农民冒雨抢救粮食,农民乙在抢救粮食过程中被雷打死。即使甲对结果具有预见可能性,但因为缺乏过失犯的实行行为,不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第二,过失向故意的转化:行为人的过失行为导致对某种法益产生危险,但故意不消除危险,希望或者放任结果发生地,直接认定为故意犯罪。例如甲不慎将烟头扔在仓库里,具有发生火灾的危险,甲能够及时消除危险,但想通过造成火灾陷害仓库保管员,故意不消除危险,导致火灾发生。这便由一般过失转化为犯罪故意,应认定为放火罪而不是失火罪。
三、过失犯罪应该负什么责任
过失犯罪应该负刑事责任。
1、直接故意:明知其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认识因素:明知本人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明知本人行为的内容与危害性质、明知会发生某种危害结果、某些犯罪还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刑法规定的特定事实);意志因素: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2、间接故意:放任。
3、间接故意与直接故意的区别:两者的认识因素相同。意志因素不同:直接故意明知的可以是行为必然发生的危害结果也可以是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而间接的只能是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
4、间接故意的发生:一是行为人为了实现某种非犯罪的意图而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二是行为人为了实现某种犯罪意图而放任另一危害结果的发生。
过失犯罪包括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等。应当预见本人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以上就是对于过失犯罪的罪名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了。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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