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会不会执行欠债人的唯一住房呢

最新修订 | 2024-03-03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99人
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法院会不会执行欠债人的唯一住房呢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法院会不会执行欠债人的唯一住房呢
法院会不会执行欠债人的唯一住房呢

一、法院会不会执行欠债人的唯一住房呢

执行欠债人的唯一住房的条件:

1.对被执行人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执行法院收到执行异议后三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或者受理后无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不作出异议裁定的,异议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二、夫妻一方欠债唯一住房是否会强制执行

符合条件可以执行,如果只是夫妻一方欠债而房子又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如果执行需要保留一方的份额。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有以下3种情况,即使是唯一住房,同样能执行:

1、如果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须的居住房屋的,比如被执行人为老人,儿子名下有房产,可以保障老人的居住。

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逃避债务转让名下其他房屋的。

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不予支持。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法院会不会执行欠债人的唯一住房呢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8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3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法院会不会执行欠债人的唯一住房呢
一键咨询
  • 154****34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7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1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3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2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1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6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4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4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7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1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3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2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1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6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4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0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5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1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7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6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0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1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0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5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1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7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6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0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1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个人债务·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淮安181****942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77****427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1****622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81****942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77****427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1****622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81****942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77****427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1****622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法院会不会执行欠债人的唯一住房呢
执行欠债人的唯一住房的条件: 1.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22浏览 2024-10-25
夫妻一方欠债,唯一住房该怎样执行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因欠债被强制执行,可房子是本人和家属生活必须的唯一住房,一定能逃避执行吗以前可以,现在不一定。符合条件一样可以执行,如果只是夫妻一方欠债而房子又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如果执行要保留一方的份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有以下3种情况,即使是唯一住房,同样能执行:<br/>1、如果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须的居住房屋的,比如被执行人为老人,儿子名下有房产,可以保障老人的居住<br/>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逃避债务转让名下其他房屋的<br/>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b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br/>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不予支持:<br/>(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br/>(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br/>(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br/>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不予支持。
354浏览
欠债唯一住房会不会强制执行
视情况而定。夫妻一方欠债而房子又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如果执行要保留一方的份额。如果符合下列情形,则执行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49浏览 2024-10-01
夫妻一方欠债,唯一住房要怎样执行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因欠债被强制执行,可房子是本人和家属生活必须的唯一住房,一定能逃避执行吗以前可以,现在不一定。符合条件一样可以执行,如果只是夫妻一方欠债而房子又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如果执行要保留一方的份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有以下3种情况,即使是唯一住房,同样能执行:<br/>1、如果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须的居住房屋的,比如被执行人为老人,儿子名下有房产,可以保障老人的居住<br/>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逃避债务转让名下其他房屋的<br/>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b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br/>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不予支持:<br/>(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br/>(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br/>(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br/>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不予支持。
317浏览
欠债唯一住房会不会强制执行
视情况而定。夫妻一方欠债而房子又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如果执行要保留一方的份额。如果符合下列情形,则执行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18浏览 2024-10-21
欠债被起诉唯一住房会被执行吗
6浏览 2025-05-19
债务人唯一住房会被强制执行吗
48浏览 2025-04-19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个人债务 > 法院会不会执行欠债人的唯一住房呢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京178****9149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78****955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1****3460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京178****9149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78****955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1****3460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京178****9149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78****955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1****3460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

请向右滑动验证
法律风险自测隐私保护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