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二、房屋拆迁补偿费具体有哪些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
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三、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要哪些证据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11)、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
(12)、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13)、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
拆迁有房屋纠纷可以告吗通过上文的回答,我们已有了大概的了解,只要双方对拆迁纠纷协商不好的情况之下是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证据来支撑自己的观点,这样才会有胜诉的机率,只有双方对纠纷解决好之后才能实施拆迁行为。如果对于该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知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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