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工伤纠纷,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劳动仲裁等方式来处理;而对于单位或劳动者与社保局、劳动局之间的工伤纠纷,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工伤事故赔偿条件有哪些?
工伤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工伤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职工与企业或雇主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建立了实际的事实劳动关系。
2、职工必须有受到人身损害事实。
3、职工的损害必须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事故。
三、属于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四、不属于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五、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时间: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
2、申请材料:三个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认定部门:
该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60日内作出认定的决定。
六、工伤处理的程序是什么?
1、进行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
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内容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
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5、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
6、鉴定结论作出1年内,情况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并根据新的鉴定结论进行赔付。
阅读了以上的内容,对工伤发生纠纷如何维权问题有了大概的了解,劳动者因工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就应当享受工伤的待遇,工伤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伙食费、工伤期间的工资等。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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