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中的介绍人是诈骗共犯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1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如果介绍人不知情,那么不属于共犯,如果在知情的情况下且收取了一定的费用那么属于共犯。因此关于介绍人是诈骗共犯吗的问题需要判断介绍人是否有主观意识上的知情行为进行判断。
案件中的介绍人是诈骗共犯吗?

一、案件中的介绍人是诈骗共犯吗?

诈骗罪介绍人不一定有罪,有罪时是共犯。

1.如果介绍人在事前不知情,只是起到了介绍和联系的中间作用的,而且也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则介绍人没有法律责任,不需对被骗负责。

2.如果介绍人在事前知道一方企图诈骗,甚至和对方一起合谋诈骗的,则介绍人和诈骗者构成共犯。

3.如果介绍人在事前不知情,但收取了服务费,那么,介绍人也应该负有法律责任。

二、诈骗罪的从犯该如何认定?

1、在实施诈骗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仅仅在犯罪共谋阶段随声附和, 而在具体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属于主犯,而不构成从犯。

2、在实施诈骗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策划、指挥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被动接受任 务、服从指挥者通常为从犯。

3、多人实施诈骗罪其行为属于共同犯罪,而首次参加共同犯罪或者参加次数少于其他犯罪分子的,以及仅参加了部分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通常为从犯。

4、在诈骗案中实行行为强度通常较小,或者技巧不够熟练,视为从犯。

5、诈骗案中从犯由于初次作案、行为强度小,或者技巧不熟练,通常对造成犯罪结果只起很小的作用,甚至根本未起任何作用。

三、可以作为诈骗罪的证据有哪些?

1、书面报案材料与报案人身份证

可以口头报案,但是为了事情能顺利解决,最好准备好书面报案材料。要写清楚事情发生的经过和具体内容,可能的话,再写上当事人认为构成犯罪的理由。

2、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资料

最好是犯罪嫌疑人的真实信息,如果对方留的是假的也要尽量提供,其中或有线索;

3、关于诈骗行为的证据

证据主要是两方面,第一是证明自己被骗的证据,第二是财产给付的记录,前者包括微信、支付宝、电话聊天记录、能够证明事情发生经过的证人证言、相关文件材料等,后者包括银行转账记录、交付现金情况、微信、支付宝交易记录、车辆、房产过户等能证明把金钱或者财产交付给对方的时间、地点、过程。

四、诈骗罪的哪些情况不会追缴诈骗财物?

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1)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2)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3)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4)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如果是因为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是不予追缴的。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核决定是否给予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是需要积极的按照公安机关的规定去执行各项民事行为的,不能有违背的行为出现。

关于介绍人是诈骗共犯吗的问题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需要综合判断介绍人是否有主观意识上的知情行为,或者是否出现收取一定费用的行为。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9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7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案件中的介绍人是诈骗共犯吗?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5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0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1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2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0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6****70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2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6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8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0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1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3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1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6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7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金融诈骗辩护·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中间介绍人被怀疑共犯会被抓吗
若中间介绍人被指控为共犯于金融诈骗案件中,是否会被警方逮捕取决于其是否知情。若明知诈骗活动而未通报,应视为犯罪团伙成员,承担金融诈骗罪名的刑事责任。若事前毫不知情,则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43浏览 2024-05-08
问问大家,就是共同犯罪中的实行过限,是什么意思啊?我不太明白这个。麻烦给我给我解释一下。谢谢啦。
[律师回复] 教唆犯罪中实行过限的认定及处罚原则。教唆犯的犯罪意图是由被教唆的人最终实现的,被教唆的人在实现教唆犯的犯罪意图过程中,会出现“不及”与“超过”的情形。下面以雇佣犯罪为例,谈谈教唆犯罪的处罚原则:<br/>1.重合性过限与非重合性过限的认定及处罚原则。所谓重合性过限,是指被教唆的人所实行的犯罪与教唆犯所教唆的犯罪之间具有某种重合性的情况下所发生的实行过限。例如,甲教唆乙伤害丙,乙却杀害了丙。在这种情况下,甲只负教唆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乙则负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所谓非重合性过限,是指被教唆的人除实行了教唆犯所教唆的犯罪以外,还实施了其他犯罪。对于被教唆人实施的其他犯罪,则由被教唆的人单独负责。<br/>2.概然性教唆犯罪中实行过限的认定及处罚原则。在概然性教唆犯罪中,由于教唆的内容不太明确,甚至是根本不明确,由于教唆犯的概然性教唆使被教唆的人产生了犯意,无论实施何种犯罪,没有明显超出教唆范围的,都不应视为实行过限。<br/> <br/>3.选择性教唆犯罪中实行过限的认定及处罚原则。在选择性教唆犯罪中,存在四种可能:<br/>(1)被教唆的人没有犯任何罪。在这种情况下,教唆犯应以供选择数罪中最重的犯罪的教唆犯定罪处罚,但因实行犯没有实际实行该犯罪行为,因此,对其可依刑法第29条第2款的规定,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br/>(2)被教唆的人犯了供选择数罪中的一个罪。教唆犯应对此罪承担教唆的刑事责任,不存在过限问题。<br/>(3)被教唆的人实施了供选择数罪中的两个以上的犯罪行为,甚至是供选择的所有犯罪。在这种情况下,被教唆的人没有超出教唆犯的教唆范围,教唆犯仍应对所犯数罪承担教唆的刑事责任,也不存在过限问题。<br/>(4)被教唆的人除犯了供选择的数罪中的犯罪以外,还实施了其他犯罪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教唆犯只对其教唆的供选择的数罪中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对除此以外的其他犯罪,就属于实行过限,应由被教唆的人自负其责。
77浏览
婚姻诈骗中介绍人
10w+浏览2023-09-17
诈骗案中介绍他人犯罪怎么判
当涉及到诈骗案件中所发生的介绍他人犯罪的行为时,对于其定罪量刑的标准将依据其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以及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判断。若该介绍行为对整个犯罪活动产生了关键性的影响,那么有可能会被视为共同犯罪的一部分。通常情况下,此类罪犯将会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待遇。 然而,具体的量刑结果还需要结合罪犯的主观恶意程度、所造成的实际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考量。
35浏览 2024-09-25
我因为孩子的上学问题一直很头疼,但是经过别人的介绍我认识了教育局的人也给他送了礼。可是送礼的事情被揭发以后我被判行贿罪,介绍我们认识的那个被判介绍贿赂。请问行贿共犯与介绍贿赂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第<br/>一,从主观方面来看,行贿罪的共犯明确知道自己是在帮助行贿一方或者受贿一方,在行贿人没有犯罪意图或者有犯罪意图但是没有明确的行贿对象时,行为人通过引见、撮合等方式引起当事人产生行贿或者受贿意图或者为之确定行贿对象,应该认定行贿罪共犯。而介绍贿赂的行为人对自己所处的地位有明确的认识,行为人知道自己是处于第三者的地位介绍贿赂,其目的是通过自己和双方的联系、撮合而促成贿赂结果的实现,应该认定为介绍贿赂罪。<br/>第<br/>二,从客观方面来看,行贿罪共犯的关键在“帮助”,强调的是犯罪嫌疑人“帮助寻找行贿受贿对象、劝说行贿受贿、代表任何一方商谈财物交付及请托事项、中转贿赂财物等行为”介绍贿赂罪的关键在“介绍”,强调的是犯罪嫌疑人“创造沟通、交流机会和传达信息”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参与行贿人的行贿行为或者参与受贿人的受贿行为,诸如商议行贿受贿数额、地点、方式或者亲自参与中转交接贿赂款物的,应当属于行贿罪的帮助行为而非介绍行为。<br/>第<br/>三,从侵害法益来看,尽管行为人在促成行贿、受贿双方不正当交易中间没有为自己谋取个人利益,但是从“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也涵盖于“谋取不正当利益之中”,因为不管是“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还是“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其侵害的法益都是一样的,是否具有为自己谋取利益的意图并不影响行为的定性。如果出于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意图而为行贿提供帮助行为,理应成立行贿罪,这样有利于刑法保护法益目的的实现。
1.8k浏览
诈骗案中间介绍人有罪吗
10w+浏览2024-06-03
金融诈骗中间人介绍人是否犯罪
是犯罪。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例如,盗窃犯已经潜入他人住宅,翻箱倒柜;(2)犯罪未完成而停止下来。(3)犯罪停止下来不是出于犯罪人自愿,而是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因素,如正在盗窃时主人回来,盗窃犯逃跑。
5浏览 2024-10-18
诈骗案中间介绍人有罪吗
10w+浏览2024-04-04
诈骗案中间介绍人有罪吗
10w+浏览2024-02-22
诈骗案件中介绍方收取了介绍费不知情怎么办
10w+浏览2024-07-18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金融诈骗辩护 > 案件中的介绍人是诈骗共犯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常州156****3344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无锡188****268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81****8079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