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扶贫资金挪用怎么处理?
扶贫资金挪用将会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对此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依据刑法的规定,挪用扶贫款专用款是属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挪用特定款物的,或者造成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情形。
挪用特定款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这里的特定款物,主要是指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
所谓“救灾款物”,是指国家拨给遭受自然灾害地区的专项资金和物资;所谓“扶贫款物”是指用于扶贫的专项资金和物资。
所谓“抢险款物”,是指国家拨给因自然灾害而出现危险情形需要抢救的专项资金和物资。
挪用资金罪构成要件是:
1、主体要件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
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2、客体要件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
3、主观要件是故意;
4、客观要件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扶贫资金挪用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涉及到扶贫资金,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应当采取一定的刑事处罚的措施,大多情况之下是需要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的。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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