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如何判决孩子归属

最新修订 | 2024-02-28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夫妻离婚如何判决孩子归属相关的法律规定。
夫妻离婚如何判决孩子归属

一、夫妻离婚如何判决孩子归属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判决时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

(一)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二)已满两周岁的子女,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孩子如何判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离婚后孩子一般如何判

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按下列标准判决:

一、孩子在两周岁以下的一般判给母亲抚养。但母亲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抚养权可判给父亲: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两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如果父母双方都想要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如果孩子在八周岁以上的在判决抚养权时,要尊重孩子自己的意愿。

三、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夫妻离婚如何判决孩子归属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3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夫妻离婚如何判决孩子归属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8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1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4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3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7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8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7****03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7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5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0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1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6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2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2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8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子女抚养·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夫妻离婚孩子2岁怎么判抚养权归属
在夫妻离婚时,两岁孩子的抚养权判决并不是固定的,如果低于两周岁一般是直接判给母亲抚养,如果孩子已经大于两周岁,要根据双方的工作,文化背景,成长环境,抚养能力等各方面的因素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离婚孩子归属如何判决
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协商在夫妻间进行。如无共识,法院会依据特定标准判断:两岁以下一般赋予母亲抚养;两岁以上则全面评估双方条件,以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而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其个人意愿会被高度重视。最终裁决将充分考虑这些因素。
21浏览 2024-07-01
婚前夫妻财产归属协议书怎么写,夫妻共同财产归属协议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婚内共同财产归属协议范本 张某某,男,汉族,身份证编号: 乙方:李某某,女,汉族,身份证编号: 甲乙双方与年月日在登记结婚,双方婚后感情尚好,并于年月日生育一子(邓某 ,身份证编号:)。甲乙双方自结婚后一同共同经营,至今已经积攒如下各种财产,双方为了能够更好的经营事业和家庭,现将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婚内财产划分,划分后甲乙双方从此不在有任何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在今后所得的所有各种财产均为各自的婚内个人财产,由所得方自行处理;任何一方所欠下的任何债务(包括自己私有和为子女或家庭使用),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均由欠债方个人进行偿还。同时如因一方自身原因致使第三方让另一方受到经济和其他方面的损害,则责任方应双倍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第 一、首先下列财产归乙方所有: (1)、 (2)、 (3)、 第 二、甲方拥有下列财产: (1)、 (2)、 (3)、 第 三、甲乙双方签字之日前,甲乙双方所有的债务均由甲方负责偿还。 第 四、双方共同的子女邓某由甲方承担主要抚养义务同时甲方用个人财产承担邓宇所有的抚养费用。 第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 自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在今后的交往中告之第三人,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已进行婚内财产划分的事实,以保证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甲方:乙方: 日期:
366浏览
夫妻离婚如何判决孩子归属
10w+浏览2024-03-05
夫妻双方离婚孩子归哪一方,怎么确定抚养权归属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离婚如何判决孩子归属
夫妻离婚如何判决孩子归属: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判决时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一)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二)已满两周岁的子女,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等等。
47浏览 2025-01-16
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怎么分?
[律师回复]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最高人民司法解释则明确了具体财产的归属。根据法律规定精神,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br/>1、工资、奖金<br/>参照1993年9月23日劳动部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属于劳动报酬性质的津贴、补贴也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br/>2、生产、经营的收益<br/>主要包括劳动收入和资本收益。具体形式除设立公司、企业、办厂以外,还有承包、租赁、投资、个体经济等多种方式,从事上述活动的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r/>3、知识产权收益<br/>“知识产权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如果作者的作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尚未能出版或被采用,其即仅属于一方的精神财富,尚不具备物质财富的内容,故不能请求分割。但如作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然出版或被采用,由此取得的收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该收益实际取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在离婚之后。<br/>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br/>《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br/>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br/>“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包括一方婚前或婚后的个人财产投资后取得的收益。投资性收益凝聚的是双方或一方的体力或脑力劳动的付出,虽然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双方的付出表现方式不同,但即使从事家务劳动的一方,对家庭收入的贡献不可抹杀,故虽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收益应共有。这里需要提请注意的是对“投资”的判断。我们认为,只要这种“收益”由一方或双方的劳动付出所获取,就应认为是“投资”所得。我们注意到《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自然增值”理解不难,但这里的“孳息”我们认为应作限缩解释,比如虽然房屋租金在民法理论上属于“孳息”,但租金的获取也是需要对房屋进行经营后所获,故认定为“投资性收益”较为合适。<br/>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br/>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br/>对于养老保险金,《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33浏览
夫妻离婚如何判决孩子归属
9.5w浏览2024-05-29
夫妻离婚孩子归属及财产分配如何规定?
夫妻离婚孩子归属及财产分配的规定是:首先是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的,协商不成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离婚消除。就是离婚了,父母对子女还是有抚养、教育权利,还有义务的。哺乳期子女,随母亲抚养,而后的,如不能达成协议,由人民法院判决。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离婚财产和孩子归属怎么解决
夫妻离婚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归属女方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孩子,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孩子的原则判决。
45浏览 2024-10-30
夫妻共同财产归属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最高人民司法解释则明确了具体财产的归属。根据法律规定精神,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br/>1、工资、奖金<br/>参照1993年9月23日劳动部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属于劳动报酬性质的津贴、补贴也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br/>2、生产、经营的收益<br/>主要包括劳动收入和资本收益。具体形式除设立公司、企业、办厂以外,还有承包、租赁、投资、个体经济等多种方式,从事上述活动的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r/>3、知识产权收益<br/>“知识产权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如果作者的作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尚未能出版或被采用,其即仅属于一方的精神财富,尚不具备物质财富的内容,故不能请求分割。但如作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然出版或被采用,由此取得的收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该收益实际取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在离婚之后。<br/>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br/>《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br/>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br/>“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包括一方婚前或婚后的个人财产投资后取得的收益。投资性收益凝聚的是双方或一方的体力或脑力劳动的付出,虽然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双方的付出表现方式不同,但即使从事家务劳动的一方,对家庭收入的贡献不可抹杀,故虽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收益应共有。这里需要提请注意的是对“投资”的判断。我们认为,只要这种“收益”由一方或双方的劳动付出所获取,就应认为是“投资”所得。我们注意到《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自然增值”理解不难,但这里的“孳息”我们认为应作限缩解释,比如虽然房屋租金在民法理论上属于“孳息”,但租金的获取也是需要对房屋进行经营后所获,故认定为“投资性收益”较为合适。<br/>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br/>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br/>对于养老保险金,《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65浏览
夫妻离婚如何判决孩子归属
10w+浏览2024-06-02
夫妻离婚孩子未满10周岁怎么判抚养权归属
夫妻离婚时对于未满10周岁孩子的抚养权判决是不能一概而论的,未满10周岁,但是已经大于8周岁的,而且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父母和法院都应该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此外,抚养权判决要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确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离婚财产和小孩归属怎么解决
夫妻离婚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不满两周岁的小孩归属女方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小孩,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小孩的原则判决。
38浏览 2024-10-05
夫妻离婚孩子归属
10w+浏览2024-10-23
夫妻离婚财产和孩子归属怎样解决
1.夫妻离婚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2.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判决。3.如果是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归属女方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6浏览 2024-09-23
起诉离婚在夫妻哪方归属地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br/>离婚房产怎么分夫妻间商品房权属的分割问题不外乎以下四种情况:<br/>一、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的。<br/>这一般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br/>二、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br/>这和<br/>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一般也是婚前财产。<br/>三、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的。<br/>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离婚时,房屋的归属及分割一般分为以下三种情况:<br/>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需要指出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还贷。如果购房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房屋就是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br/>2、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br/>3、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是平分房屋。<br/>四、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的。<br/>这种情况下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注意: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房屋价值分割时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br/>《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br/>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br/>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br/>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br/>《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br/>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br/>(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br/>(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br/>(三)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br/>(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329浏览
夫妻离婚小孩归属
10w+浏览2024-10-30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夫妻离婚如何判决孩子归属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徐州135****6777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无锡178****399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8****4308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