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交通肇事逃逸犯罪有什么特征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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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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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水上交通肇事逃逸犯罪有什么特征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水上交通肇事逃逸犯罪有什么特征

一、水上交通肇事逃逸犯罪有什么特征

水上交通肇事逃逸犯罪的特征如下:

1、水上交通肇事的主体主要是从事水上交通运输的人员;

2、水上交通肇事逃逸犯罪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往往大大高于道路交通肇事的损失程度

3、公安侦查机关管辖上居于被动的地位。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行为是否等于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行为不等于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犯罪行为

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

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条件有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条件如下:

一、行为人知道造成了交通事故,并且逃逸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承担事故责任,逃避法律责任的追究。

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或者其他能够认定为逃逸的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对于水上交通肇事逃逸犯罪有什么特征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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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多发生在阴雨、雾天和雪天,因为在这样的气候条件下,车辆、行人稀少,能见度低,难于发现,使逃逸者认为有机可乘。2、发生的时间多在夜间。3、多发生在乡间公路和偏僻公路,人车稀少,有利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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