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调解是怎么调解的
离婚调解一般分为以下步骤:
1、调解申请: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调解,也可以由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主动进行调解。
2、调解准备:调解员会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确定事实和证据,并制定调解方案。
3、调解会议:调解员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调解会议,进行调解。
4、调解协议: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员会制作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5、调解结果:调解成功后,案件结束;调解不成功,案件继续进行审判程序。
离婚调解的具体方式包括面对面调解、电话调解、视频调解等。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会采取说服、教育、疏导等方式,促进双方当事人互相理解、互相让步,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调解成功,双方当事人可以签署调解协议,调解员会制作调解书,并在法院备案;如果调解不成功,调解员会告知双方当事人继续进行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拿离婚调解书怎么登记
虽然再次结婚登记时需要带着离婚证,但是离婚调解书与离婚证一样,都具有法律效力。离婚的人再结婚的需要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调解书)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婚内的债务离婚怎么分
婚内债务分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如果是夫或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夫或妻一方偿还,另一方无需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如果对离婚调解是怎么调解的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