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证处公证需要多少钱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任何形式呈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以及股权转让等相关事宜,均需按照如下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应费用:
标的额低于或者等于人民币50万元者,收取比例固定为0.3%;
若以此比例计算金额不足200元者,则统一收取200元费用;
又若标的额介于人民币50万元到500万元之间时,费用比例将调整为0.25%;
同样地,当标的额位于人民币500万元到1000万元之间时,收费比例为0.2%;
当标的额大于人民币1000万元但不超过2000万元时,收费比例则降至0.15%;
若标的额再往上增加时,费用比例会经历一系列连续下降:
2000万元到50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0.1%;
5000万元到1亿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0.05%;
而达到或超过人民币1亿元以上的部分,其收费比例仅为0.01%。《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第二条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费0.25%;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二、公证处公证放弃抚养费生效吗
1、无效。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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