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宅基地翻建需要什么手续
针对农民朋友继续在自身拥有的宅基地上修改建造自有住房这一情况来说,首要前提是务必持有合法有效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若该宅基地位于城镇发展规划所涵盖的区域范围之内,那么其改建房屋所需获得的批准文件包括:
由规划部门签发的关于改建房屋选址方面的专业建议以及《建设规划许可证》;
然而,若是超出了城市规划范畴的农村地区,村民则需先经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对改建房屋的建筑面积变更与变动开展细致审查,待取得正式批准之后,才能开始投身于房屋的改造工作中。
2、申请改建的市民们可能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户口簿、土地凭证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资料前往本地房管或土地各服务部门进行办理审批手续。
如获审批通过,便可进行拆旧重建工程,但在施工完毕以后,仍有必要接受相关省市管理机关到现场进行的实地检查,符合所有法律规范并达到各项要求的村民方可凭借建设规划许可证去申领属于自家的房产所有权证明。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二、农村宅基地被别人侵占如何办
农村宅基地被别人侵占的,被侵占人可以与侵占人直接协商要求其返还侵占的土地;如果不想协商或者协商无果的,可以申请政府介入处理;如果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农村宅基地翻建需要什么手续”,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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