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医疗事故赔偿多少钱

最新修订 | 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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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医疗事故的一般赔偿额度 处理医疗事故法律问题时,需关注患者治疗费用,如陪护费、伙食补助费。还需考虑因人身伤害导致的残疾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用。此外,误工费用也需考虑。但需注意,相关医疗费用仅指医疗失误造成的损伤救治费用,不包括原发疾病治疗费用。后续治疗费用也需按基本医疗费用标准赔偿。
一般医疗事故赔偿多少钱

一、一般医疗事故赔偿多少钱

在处理医疗事故相关法律问题时,我们需要关注的不仅有患者经历治疗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费用,例如陪护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还有针对患者因受到人身伤害而导致残疾后所必须支付的残疾生活补助费以及必要的残疾用具购置费用。当然,同时也包含了由于医疗事故对患者日常职业活动产生的负面影响引发的误工费用等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与此相关的医疗费用并不含有原发疾病治疗所需的开支,仅限于针对由医疗从业人员失误造成的患者身体损伤所须支付的医疗救护费用;并且,即便后续治疗需求仍存在,亦需按照基本医疗费用的标准予以赔偿。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

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一般医疗事故举证责任由谁负责

医疗事故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医疗机构必须针对其医疗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有无以及在医疗行为中有无过错担负证明责任,否则,就推定其有因果关系和有。

需要说明的是,这不等于患者对任何事实都无需举证,患者必须对在该医疗机构就医的事实及受损害的事实举证。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一般医疗事故赔偿多少钱”,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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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一般怎么处理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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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
2.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病人或家属,了解投诉内容,进行调查。能够当时答复者,给予准确的解释。当时无法答复或需调查后答复的应明确告知病人或家属下一次的接待时间和地点,同时向医教部报告。
3.患者死亡后出现医疗纠纷时,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会同上级医师,必须向家属明确提出是否做尸体解剖及48小时内完成,并在病程记录中完整的将家属是否同意做尸体解剖的意见记录在案,请家属签字。如家属拒绝做尸体解剖,必须请直系亲属在病历中写明“不同意尸检”并签字。
4.当患者家属提出封存复印病历时,正常上班时间报医教部,非正常上班时间报总值班。封存运行病历应是在医务人员陪同家属共同复印的病历复印件,客观病历患者家属可复印,主观病历患者家属不可复印,应封存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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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医教部在接待医疗纠纷中,被投诉科室科主任必须在场,如因特殊情况不在时,应向医教部报告后,可委托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专业医师现场负责对对投诉者提出的有关专业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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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病人有损害结果;
②医务人员有诊疗行为;
③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
④医务人员有主观过错。

①和
②项很好证明,第

④项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相关鉴定结论予以证明。如果医院有隐藏、拒绝提供、伪造、篡改、销毁病历资料的情况,推定第4 项成立,病人(家属)无须再予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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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医务人员在诊疗中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当的诊疗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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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医务人员有主观过错。

①和
②项很好证明,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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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您好!打扰了,我弟在浙江义乌的一家空调店上班,2015年去一个客户家里调试,因地面有水,不小心滑倒,刚好压伤客户,造成客户膝盖损伤,现已治愈,医疗费共花了4万多,像这种情况,赔偿的项目是否含:1医疗费只是客户自己负担的部分(扣除客户社保及客户公司负担剩余的部分) 2.误工费的收入标准是否按23257元算? 3.除了这些还有哪些赔偿项目? 4.估计总共要赔偿多少钱? 麻烦帮忙有时间帮忙回答一下,谢谢!
[律师回复]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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