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的其他严重情节具体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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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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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关于交通肇事严重情节的界定包括:致2人以上死亡或5人以上重伤并负全责或主要责任;导致6人以上死亡并负同等责任;造成公共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且无力赔偿达60万元以上并负全责或主要责任。有这些情节者,将面临3-7年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的其他严重情节具体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的其他严重情节具体是什么

凡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具有如下几种严重情节者,将被判定为"有其它特别恶劣情况",并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处罚:

(1)致两人或以上死亡,或者导致五人或以上重伤,且对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

(2)导致六人或以上死亡,且对事故负有同等责任;

(3)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且对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但无力赔偿金额高达六十万元人民币以上。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的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道路上行驶时,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事故的认定为交通肇事。所谓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通肇事的其他严重情节具体是什么”,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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