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离婚后财产纷争的诉讼主体,严格意义上应为夫妇双方。
在婚姻缔结之前以及缔结之后,夫妇双方均可商定婚姻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以及个人在婚前所拥有的财产属于各自私有财产、共同持有或者部分归各自所有、部分则共同持有。
这种约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呈现出来。
只要该约定符合法律规定且具有有效性,那么在离婚之时便应依照此约定进行财产分配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起诉时效一般是多长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起诉时效一般分为以下情况: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2.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3.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主体是什么”,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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