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保险可以被起诉吗
人身保险是以人类的寿命以及身体作为主要的保险对象的一种保险业务。当我们遭受意外事故或者由于疾病导致伤残,或者因为年迈而失去劳动能力,甚至在面临死亡或者年老退休的情况下,依据保险合同中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将会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相应的保险金或者年金,以此来解决他们因为疾病、残疾、年老、死亡等原因所引发的经济困境。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保险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条规定不仅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同样也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二、人身保险可否与侵权责任赔偿共存
在第三人侵权情况下,人身保险可以与侵权责任赔偿共存。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人身保险可以被起诉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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