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保险不赔车险
若汽车在以下情形下遭受损失,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
1.未能进行年度检查或年度审查;
2.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3.无有效驾照或行驶证进行驾驶操作;
4.驾驶员在驾驶执照遗失、损坏或者更换期间驾驶机动车产生的损失;
5.车辆在维修过程中因意外事故而导致的损失;
6.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所遭遇损失;
7.事故发生后未能在48小时之内通知保险公司,可能会面临无法理赔的风险;
8.在缴纳保费之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9.未经保险公司定损便自行修理车辆;
10.碰撞到家庭成员;
12.拖曳没有投保的车辆时发生碰撞事故;
13.地震导致的损失;
14.发动机进水后引发的发动机损坏;
15.由于轮胎的特殊性质,爆胎属于常见且易于磨损的配件,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赔偿;
16.车辆并未丢失,但部分零部件丢失;
17.单独零部件损坏;
18.被车上物品撞击导致的损失;
19.车主自行加装的设备所导致的损失;
20.车内危险物品爆炸所引起的损失;
21.车身自然老化等。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什么情况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情况如下:
2、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自杀的。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四十四条
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第四十五条
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什么情况保险不赔车险”,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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