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险保险公司拒赔有哪些
汽车保险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是不予理赔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首先,擅自增设的附属装置在遭受损伤的时候无法获得赔偿。许多车主在购入新车后,可能会出于个人喜好或实际需求进行音响、冰箱、尾翼、行李架等附属装置的安装,然而在车祸发生并造成损害之时,保险公司并不承担这类新添加设备的赔偿责任;其次,若在交通事故中导致了亲朋好友受伤,保险公司同样不会给予赔偿。在保险合同中所定义的“第三方”,实际上排除了以下四类人群: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以及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然而,在某些实际案例中,法院对于这一拒绝赔偿的理由并非完全认同,需要根据具体的事实情况进行判断和分析;再者,如没有按时参加年度检验、醉酒驾驶、无证驾驶或者所驾车型与许可驾驶资格不相符等人为因素导致事故的发生,保险公司亦会对此表示拒绝理赔;此外,对于因发动机进水后采取不当操作而引起的损害,保险公司仍将予以拒绝赔偿。例如,当车辆行驶至深水区域时,发动机不幸熄火,倘若司机在此之后依旧冒险尝试启动发动机,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都将归因于人为过错,保险公司对此不予理赔;最后,车辆在维修过程中原厂零件受损、未经授权的私自修复、事故发生超过48小时后未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投保人放弃索赔权益等情形之下,保险公司均不提供补偿。值得指出的是,各大保险品种都存在特定的免赔条款。只要在购买前细心阅读相关规定,便能清楚地知晓哪些类型的情况是无法得到保险赔付的。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车险保险公司拖着不理赔咋办
去当地法院起诉。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车险保险公司拒赔有哪些”,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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